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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連江地檢署回復,能否告知:
1.99年12月13日下午3時開標之「司法大廈結構補強工程」何時褔建省建築師工會審查通過,連江縣政府核發之修建執照文號、日期為何。
2.本次修建會勘之依據為何,圖面建築師公會審查通過了沒,核准公文文號及日期為何。
如提不出連江縣政府核准日期、文號,就動工,就違反建築法,應與目前違建民宅同樣受到法律制裁。
本人會密切注意縣府核發修建執照公平性,是否與一般民眾相同,另已向法務部長反應,「司法大廈結構補強工程」,有無違反建築法,並質疑沒有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建物,何以未經重新補照,就可以進行修建,有無官官相護情事。
再次感謝連江地檢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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