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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明 wrote:
善良百姓土地要不回
政府害我法院跑N回
有權有勢土地全拿回
無權無勢祖先土地夢幾回
選舉一到土地又活回
政府機關強佔民地要不回
還地與民口號工具想要騙二回
最後別讓閉上雙眼土地沒拿回
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會長 王長明
伊公伊母難過了好幾回,馬祖百塊土地,早期被軍方佔用,
老百姓欲哭無淚,現在軍地以撤,為何不讓長輩還有原地主後代
爭取回來呢,曹立委17年了,還能給你什麼機會,
還在任期內你無法讓土地還給原地主,那真的該換人做。
我門也只能相信陳前縣長。
一些沒有強大家庭背景的鄉民們,除了無奈,更是難過。
政府強佔土地,有勢力的官阿,更是能輕而易舉的把土地,
變更為己有,更是讓墓地裡的長輩,死不瞑目,
而後代,甚至年老長輩,他們的期望在哪??
年邁以老,何期逝去?何時能暸心願,交給子子孫孫??
選縣長選立委選議員選鄉長選鄉代,你們幾位選上了,有幾各能站出來。
幫助百姓,幫助長輩讓屬於自己土地爭取要回,
而不是官這兩~口,唬講亂講。
王長明先生用心他不是官,但是他卻付出幫鄉民爭取土地,
陳才能先生不是馬祖人,但是他熱心為馬祖人,
難過阿難過,該幫的人,他求選上,不幫民上。
各位年輕後輩我門站出來吧,祖地要不回,我門後輩怎對得起祖先。
縣府不幫我們爭取回來,我門要團結,將來土地我門要擴建讓馬祖進步,
請晚輩告訴長輩,現在馬祖的官哪一位願意為我們做願意為我門
爭取屬於我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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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不是也搞了八年,為何沒還地予民,是他當時能力不足,官階不夠高嗎,如果他選上就可以還地予民,當了八年為何不協調立委處理,我也搞家族土地的問題,現在土地還是在"沈"查中,他真行,早就搞定了,不要選舉到了,又搞這一套,會害了陳先生,變成都是騙選票,國家土地政策不可能因為馬祖而改變,但馬祖可以藉由"離島特別法(金門馬祖適用),因時空'局勢'環境'造成的不符合時事現況的法規,得設特別法加以修正及補償以前的錯誤,以平撫民心,這個法條誰選上了,誰再去商腦經,民進黨的陳先生不是也很熱衷幫忙解決此類問題嗎?結果呢????一樣的無解吧,主要問題就出在國有國法(憲法),家有加規(國家土地政策),再來就是公務員(奉公守法),所以無奈囉,只有設定"離島特別法",解除公務員的憂,解開國產局的結,又不違憲,那就有解了,說大家都會說,至於如何去遂行,就看誰當選囉!兩位候選人可能要預先擬定這個法規了,希望政見上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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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ien wrote:
一樣的無解吧,主要問題就出在國有國法(憲法),家有加規(國家土地政策),再來就是公務員(奉公守法),所以無奈囉,只有設定"離島特別法",解除公務員的憂,解開國產局的結,又不違憲,那就有解了,說大家都會說,至於如何去遂行,就看誰當選囉!兩位候選人可能要預先擬定這個法規了,希望政見上看得到
自己都說要修法了..當然要歸責立委...還扯到縣長..真是趣味!!
別說不合作,曹常順前縣長、劉立群前縣長及現任縣長不都是曹立委好朋友嗎?怎麼都沒有合作結果??朋友阿!!這是"心"的問題~只要有心、"人人都能當立委阿"
前縣長跟現任縣長只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做事好嗎??
陳前縣長、陳財能有修法的權利嗎?不要亂扯別人拉!!趣味趣味!!
不要有錯就說扯別人、有功就自己欖!!幽默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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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大砲 wrote:
liugien wrote:
別說不合作,曹常順前縣長、劉立群前縣長及現任縣長不都是曹立委好朋友嗎?怎麼都沒有合作結果??朋友阿!!這是"心"的問題~只要有心、"人人都能當立委阿"
!!
說句公道話
劉前縣長任內讓很多民眾得以四鄰證明等方式取得土地.
他的一心替馬祖想 勇於任事 敢於擔當的作為~我至今仍感佩服
奈何選舉無情 他只好離我們而去 最後到更遠的地方
當然四鄰證明的方式也造成部份鄉親 趁機佔有土地(目前法院應有公斷)
但是現在一切依法後
反而讓一些財大 氣大 取巧的
未經許可任意佔領使用後(堆置物品或圈養或搭蓋違建)
因有使用事實 反而依法取得所有權狀
那些善良守法的民眾
卻因為沒有使用(暫時無開發使用條件,等拿到權狀再開發)或是被公物佔有使用
只有被主管機關以民法"無使用事實"為由而駁回
甚至還被財產主管機關告上法院
而這...究竟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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