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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航業~這樣是否有違『依法行政』? --閱讀人次 : 3154 本不想再理會或是關心這個問題,但,公務部門做事卻越做越離譜
小弟在前幾則發文均有提醒公務員需『依法行政』。
今天想請教連江航業、縣政府交通局、縣政府
知悉,本年度莒光航線招標案延用舊約制度應該是到2月7日止,8日起應該是新約的開始,依舊約以及舊約的補助金額,舊約應只能延長一次(三個月)。
正式的公開招標沒下文也就算了,請問臨時約就不用公開嗎?這次的臨時約又簽訂了多久?
東引兩個月的臨時約都有公告,這次沒有?還是預算金額不足10萬?不用公告?
連江航業是一天三班一天簽一次合約?這樣金額應該就不滿10萬不用上網公告,是否?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請的是專家,不是專門坐在家裡
關是這樣的把?
就算是用舊約的模式執行,依法,是不是也要公告?
就算是用議價,依法,是不是也要公告及公開議價?
不要越做越回頭,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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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在哪?距離台灣一個很陌生的地方, 馬祖的離島在哪?距離馬祖一個很陌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