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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wyt5687網友對本縣老人、身心障礙福利者之關心,有關本縣至馬尾客輪票價優惠乙節,說明如下:
1、「本縣至馬尾航線」為呼應鄉親期望,本府曾於93.9.20日函請交通部釋義,惟經該部93.9.23日基港航監字第0930017760號函釋示「兩馬小三通航線在定位上非屬航業法規範之國內航線」,交通部亦曾多次分別於97.2.26、98.5.26、6.5重申小三通航線之定位。
2、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實施辦法第2條:「國內公民營鐵路、公路、捷運、船舶或民用航空運輸業,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就其搭乘國內固定路 (航) 線、固定班 (航) 次之國內路 (航) 段之票價,應予以半價優待並得優先乘坐。身心障礙者依前項規定請求半價優待、優先乘坐者,應於訂位、購 (驗)票或劃位時主動事先告知其身分,以便配合提供必要之服務。」僅針對國內往返之交通工具有所優待,對國際及小三通均無優待之規定。
3、金門至廈門小三通船班,因載客量高於馬祖至馬尾小三通近20倍,業者對老幼及身障者均比照國內航線予以優惠。
4、為能增進老人、身心障礙者等福利,本府對馬祖小三通航運業者曾多次召開會議協商,因載客率偏低航運公司均無意願優惠,經本府再三協請始於去年所有小三通航班均願配合。
5、今年因大三通,空運直航後,馬祖至馬尾小三通運量急驟下降,業者考量營運成本,自99年2月1日起取消優惠方案。基於依法行政尚無法律依據,政府對經營該航線之業者強制使其作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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