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穿越馬路,要走「斑馬線」............
人是要走「斑馬線」..才有理的!
至於狗.......我沒養過!
不曉得府上小犬有沒有走「斑馬線」............
司機報警,發生車禍......報警是正確的!
司機破口大罵,您可以舉證告他!

輕鬆一點!小心憋壞身子!



其實你也要負一點責任
因為你沒幫狗上狗鍊吧? (飼主沒綁好寵物 導致交通事故 飼主有過失的
這你上網就能查到相關資料)
司機能對這點加以攻擊
再來司機如果有罵粗話 當時有第3人能證明 你也告能他
還有其實清水7-11那蠻容易 超速的吧? 還有開車講手機之類的
以及是否有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