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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鄉長邏輯以後看相片就可以了...不用到馬祖觀光 --閱讀人次 : 5251
【本報訊】南竿鄉津沙村公所確定拆除。在眾多村民的掌聲中,津沙村公所確定拆除,原址改建為老人活動中心。對拆除一事,有網友致電鄉長表達不捨。(中略)
鄉長朱秀平表示,文化資產的保存有其彈性,如村民所說,可用照相或文字,不一定要原址保存;保存辦法可與社區協會及村民再研究。
鄉長朱秀平表示,文化資產的保存有其彈性,如村民所說,可用照相或文字,不一定要原址保存;保存辦法可與社區協會及村民再研究。
以上這段轉述馬報的說法讓人冒冷汗...
以後上網看相片體驗馬祖閩東文化或是戰地文化就好了
也許...體諒觀光客遇到天候不佳無法回台灣的考量..在台灣上網看資料就好了不用來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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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秧苗插野田 , 低頭但見水中天
這不啻是殺雞取卵的做法,在在地民意下有誰敢說〞不〞,
列席文化局人誰有膽識呢?
鄉公所的預算要執行掉,憑良心說這是比較重要比較急的,鄉長民代短視如此,真是不幸啊。拆很快,後悔就慢了。
這麼重要的議題出現,至少要緩議才是,讓雙方都沈澱下,
公務員可以不慮生活,觀光資源好壞與其無關,但是馬祖的原生寶藏是還供給其他非公務員体系人的生存生活所需才是。
一如津沙蓋鐵皮屋者以公教居多,都在做殺雞取卵的事,都在短視而不知公部門真要有作為才對,唉!馬祖人,津沙李小石刻正背著馬祖神像為馬祖呼喚中。
這麼重要的議題實應由縣府主導請專家學者來評才是
又有人說北竿有如此之村公所存在(請網友po上來比較看)使用、也應舉出來大家評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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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 津沙村公所�作者:無邊 (轉貼自留言板)
你出生於風狂雨驟的50年代,比起聚落的古厝晚了百來年,你不是醜,但是你不算美,白面紅粧是你專屬的顏色,你是在古厝裡的怪胎。「村公所」是你特有的名字,你有許多同時打娘胎出生的患難與共的兄弟,駐在馬祖的四面八方,但不知他們而今安在?命名為「津沙」村公所的似乎只有你一個是唯一的一個。與其他的弟兄比較,除了長相相似,出生年代相當,但是歷史與內涵卻截然不同。
人的生命,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但看他一生的作為。空間也有生命,生命的意義在與其相處互動的故事,故事動人與否?在於故事的發生是否被記錄與傳述,讓人感到值得回憶與懷念。與你朝夕相處是津沙人,那時期每個空間都有故事,當然與你過往縝密的津沙村民最知道你的故事。
今天讀報知道村民決定將要結束你的生命,是因為你是怪胎,也缺乏可歌可泣的故事;也許是你站了不該站的位置,當時的有利位置顯然不見得是當今的有利;也許你已老化,一種無可救藥的蒼老,拆掉老舊,似乎是當下仍抱著過時的現代主義的信仰,重建起造,卻反是共同的真理了。也許以上皆是也皆不是。總之,你在戰地荒亂時新生,你將在價值紊亂間揮灰煙滅,結束了你的蒼茫,一如你同舟共濟的弟兄。
無邊 於2009. 3.29
摩羯客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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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從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身為政治人物的朱秀平鄉長,在津沙村公所拆建與否的決定中,將面臨他從政生涯最嚴厲的考驗。當然,也可能影響他年底選舉的連任與否。
從聚落保存、文物保存及觀光的角度來思考,南竿鄉碩果僅存的老式村公所--津沙村公所,當然應予保存。不過,考量到津沙村民的強烈需求,老人活動中心也勢必要興建。可是,在兩難之間,難道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嗎?例如,由津沙分校改建的津沙社區公園,是否可以讓出一塊土地來興建老人活動中心?津沙村是否還有其他的公地,可以用來興建老人活動中心?
畢竟除了目前居住在津沙村的村民以外,多數人反對拆除津沙村公所,這「多數人」包括很多津沙村的出外子弟,以及對於津沙有著深厚感情的民眾。如果以上的難題短期內無法圓滿解決,那麼,事緩則圓,老人活動中心的興建,並沒有急迫性,可以再緩一緩,等到鄉長選舉之後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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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段期間的報紙新聞與網上發言,我也想拋出下面問題供大家思考:
1. 津沙社協與南竿鄉公所主張拆除,但目前看來似乎還未上報縣府與議會同意,是否已到了非拆不可的地步?
2. 如果拆除是定案,新建老人中心的施工設計圖出來沒有?佔地多少面積?樓層多高?可能的造價經費是多少?這應該不是祕密?
3. 鄉公所提出新建老人中心要朝所謂的閩東式建築來施工?主體結構式是採鋼筋水泥結構、貼石片處理,還是以原木、花崗石施工?石材色澤及砌法、石塊面的粗糙或光滑,門窗及它的大小都能掌握到傳統建築的精神嗎?
4. 既然有人說津沙老村公所不是全縣獨一無二的「專利」,芹壁的傳統建築數量比津沙更多,津沙的古厝是不是都要拆到一間都不剩?
5. 縣府文化部門所建議的立面保存,如果能保存老村公所立面,老人中心向高處蓋、向後方增建,是不是完全一無可取?
6. 如果老村公所後方腹地不夠,是不是可以考慮像宜蘭二結王公廟的移廟方式,將村公所排樓部分向前方進行水平移動,變成新老人中心的「雨棚」?
其實,我贊同站長所說拆除綁大選的方式不妥,目前不是處理津沙老村公所的適當時機,這一個議題最好能延後,專業的事最好以專業理性的方式協商、進行,等待時間做最周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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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就錯了!
村公所是公有財產,是拆?還是保留?也是公家的事!應與村民沒有太大的衝突,也輪不到要村民來決定拆與否?林理事長祇是表達個人的看法!我倒好奇是:公部門的主管文化或觀光單位是用什麼的思維對待這一棟歷史建築物;村民要的是老人活動中心,蓋哪裡?我想不會強調非村辦公處位置不可,也不會堅持以拆村辦公處而後快!因為兩者存在並無衝突!是誰糊塗把兩件事綁再一起處理!
已經夷為平地的黎明營區(前身為津沙分校)規劃一處老人活動中心應屬良策,這扯不上都市計劃!更與建築法無干,政府的態度決定一切!主從關係一旦錯亂,事情就複雜化。朱家老弟:津沙鄉里意見固然要尊重,社會期待也要權衡,若是雙贏,當是;事緩則圓,鐵板經驗可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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