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有關"具名發文"的適切性 --閱讀人次 : 3236 長久以來.在馬資網上
"具名發文"代表的是一種負責的態度
是一種Guts
但是在馬祖敝人覺得十分不妥
尤其是沒後台.沒家族勢力的人
下場會死得很慘
更不用說孤身在馬的台灣人
舉個例仔來說
在台灣BBS上具名討論家事國事天下事的人多如過江之鯽
沒有一個縣長甚或局科室長等的
會因為你討論縣政什麼的(只要不是惡意毀謗)
就來找你麻煩
如果事情會搞大.甚至還會低聲下氣.只求息事寧人
但是在馬祖因為地方小
這些什麼長的勢力
可以直接就伸到你身邊
影響到你的生活.甚至威脅你的生計
像這種在公開的會議上指名
"只要上馬資網討論XX事情的.考績列乙等"這種白色恐怖的話語
在台灣這種主官早就記過了
只有在馬祖才能這樣囂張吧
說白點
只要你的發文內容擋人財路.仕途.官運
管你發文多有內涵.多有guts.多有前瞻
通通殺無赦
因為權力在這些x長的身上
而他們的長官.我們的縣長也縱容他們這樣搞
套一句我們星爺在"威龍闖天關"一劇中的話
"官官相衛"."這就是官哪!官哪!"
ok!
誰保障具名發文者的身家安全了?
誰保障具名發文者的家庭生計了?
只因他說了實話?還是太有guts?還是太白目?我不知道
在站長你沒有能力保護發文者的情況下(發文內容無違法)
一味的要求發文者使用真實姓名發文
是否真的適合?
在馬資網具名發文能得到憲法保障嗎?
我很懷疑...
各位發文者還是秤秤自己的斤兩
再來考慮是否要具名發文吧
否則弄得跟我一樣下場
可是得不償失的喔
我還是用筆名呢!還是我太愛多管閒事.太有個人特色了呢?
這文一發.明年不會又被以"散布對xx不利之訊息"為由.考列乙等了吧?
如果以"未達成主官交付之任務"考乙等也就算了
"散布對xx不利之訊息".......
唉......真是夠瞎的...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外人皆稱予好辯,何也?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邪說謬論者,聖人之徒也。
紅蓮之名網友誤會了,我們在成立「具名評論」之後,仍將保留「馬祖開講」讓網友匿名發言。我們都深知馬祖地方小,不只是來自長官的壓力,最大的壓力應該是人情壓力,因此保留匿名開講,仍有其需要。
不過,我們預定開設的「具名評論」討論區,將只准許具名者發表和回應,匿名者一律只准在「馬祖開講」貼文和回應,以示區分。畢竟具名者願意以真實身分示人,他們沒有必要跟匿名者打筆戰,如果想要在「具名評論」上發表文章或回應文章,那麼就請註冊真實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筆名。
我們將寬鬆認定所有足以辨識的筆名也算是具名,例如「坑道連的輔導長」、「定風愁」、「雷盟弟」、「ucc」、「祝您幸福」、「Chaos」等,都算具名。
並且,具名評論享有以下之權利:
1.網管人員不刪改或刪除任何文字(文責自負,即使有人身攻擊之嫌,或是錯別字)
2.作者可隨時修改或刪除自己的文章,無時間之限制。
對於即將開設的「具名評論」討論區,還望大家多多發表高見。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