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有關離島運動會及縣運期間參賽選手請假疑義說明如下:
一、 第二屆離島縣市聯合運動會暨97年連江縣運動會訂於97年10月1日至10月6日於本縣辦理,運動會之宗旨係為發展全民體育運動,促進離島體育文化交流及提高運動技術水準。
二、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經所屬機關指派參加運動會之工作人員或比賽選手,應給予公假,另本次運動會乃地方運動盛事,為鼓勵同仁參加各項比賽以達全民運動之目標,運動會期間參賽選手如雖非機關指派,本府業已函請各機關考量於不影響公務推動之範圍內同意核給公假,公假期間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覈實辦理,參賽選手並請依規定辦理差假手續。
三、 有關各項差假問題如有疑義請逕洽各機關人事人員或向本府人事室查詢電話0836-22111。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人事室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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