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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牠就請"看好牠" --閱讀人次 : 3324 民法上的過失,一般係以義務違反為前提,就所生的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所謂義務,或指不得侵害他人之一般義務,或指基於特別法律關係而發生之特別義務。其中又可分重大過失(指欠缺一般人之注意之謂)、具體輕過失(指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之謂)、抽象輕過失(指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之謂,善良管理人指思慮周密而富有經驗之人而言。)三種。
您看好自家的狗兒了嗎?若看好了,很多遺憾就不會發生(人殺狗,狗咬人)
遺憾若發生,狗主人因為缺乏善良管理人義務所致過失,必須負民事上責任
遺憾若發生,是所有養狗人士必須承擔過失責任,而不是歸咎於第三人,簡言之,遺憾的發生便是狗主人自己過失殺狗,怎麼可以怨第三人呢?
法律不是你我定的,雖然我知道不是所有法律都合理,但事實如此
~人性也如此~
舉個例子,我若討厭你,我放我家狗咬你,我就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您們愛狗那是您們的自由我不便干涉,但必須尊重其他第三人
愛狗人士往往忽略了其他人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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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人類如何屠殺豬隻的影片:
http://east.meetpets.idv.tw/video/pig2007.wmv
這就是愛護動物嗎?
天天都有成千上萬的豬隻被殺,進了人類們的肚子裡
為何不立法保護豬隻呢?而動物保護法又保障了那些動物的生命呢?
狗在世界上已經算是最幸福的動物了
是愛動物?是愛狗?還是愛自己?(我給個最公平的解答,各位都是愛自己的)
人類慾望擴張的同時,也請尊重其他生存者
人類的出現,使地球快速老化,製造空氣污染,地球臭氧破洞,海平面升高,氣候異常等,人類終究自食其果,物競天擇,沒什麼好吵的~
您們都吃素嗎?等下林大頭我要去買雞排來吃了~
刨丁解雞
話說林大頭小時候陪媽媽上傳統市場買菜時(其實大頭是去幫忙提菜的跟班),賣雞的老板娘,眼明手快,從籠子裡捉了一隻放山雞(聽老板娘在唬爛,明明就是飼料雞)接著從雞脖子刺進一刀"放血",林大頭看了真是觸目驚心,接著下來丟進脫毛機裡,拿出來就是一隻光溜溜的放山雞了,老板娘接過來讓大頭拎著,媽媽付錢閃人,回家吃雞肉囉~~~~呵呵~~~~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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