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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違停:保有人性的科技執法方式 --閱讀人次 : 270 科技執法設了造成民怨,不設對學童造成安全隱患,因此這是必要之惡,若要兩相害取其輕,唯一方式就是採「 部分時段科技執法 」,07:00 ~ 08:00,16:00~18:00 啟用科技執法,告訴老百姓在通學時段沒有商量的餘地,只要違停就是開罰,但其餘時段由於送貨、辦事等各種需求,無可避免需要在中隴違停,但彼此應該有默契,保持人行道留有學童能夠通過的空間
一來大幅降低學童死傷的機率,二來不過度影響鄉親臨停的需求,三來縣府顧了學童也顧了駕駛人,四來警局不必再為中隴違停浪費警力,再來家長不必為了通學安全而掛心,因此若採部分時段科技執法,用極少的不便換來極大的安全保障,是五贏的局面,設置一個科技執法,論成本不論警察的人力成本,或路人被撞傷直升機後送的醫療成本相比,馬祖公共建設或許找不到更划算的投資
警察局於馬報回應科技執法增設與否用了中性的「評估」一詞,前陣子香油錢竊盜案理性上不該責怪縣府、責怪警察,因為馬祖人寧願相信明天太陽從西邊升起,也不會相信馬祖有竊案發生,退萬步言,假如馬祖哪天發生無差別殺人案,政治責任都遠不及中隴出現違停造成的行人死傷,原因同樣是沒人能想到馬祖會發生無差別殺人案,但中隴因為違停出現行人死傷是早早就能夠預見的風險
未來這篇文章若再度出現,恐怕是憾事已經發生,當家屬或是議員向縣府問既然違停無解,到底為什麼不願增設科技執法,期待縣府能夠拿出一份讓家屬、讓老百姓能夠信服的會議紀錄與評估結果,用專業告訴所有老百姓科技執法是沒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