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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酒廠眼中沒有行政院勞委會的存在嗎?? --閱讀人次 : 6794 看了酒廠在馬資網公佈的徵人公告,內容中作業員甄選評分中年齡考量也佔15%.....真想請教酒廠有關這部分是年齡越大越高分還是年齡越小越高分...???? 姑且不論答案為何,難道馬祖酒廠不知之前勞委會要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載明禁止求職求才廣告有年齡歧視的內容? 勞委會已將修正法案送行政院會核定,之前勞委會主委還在大力宣導.....雖然法條還未由立法院通過,但馬祖酒廠身為地區的主要公營事業機構,也要做個良好示範吧...就算工作內容真的有年齡相關考量,但也不要明寫好嗎??如果法案通過這樣明寫可能是觸法行為......下次勞委會主委來馬參訪如果看到這種徵人廣告,縣長的面子可真是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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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在健康背後!
1. 非常感謝各位網友對馬祖酒廠的關心與指正,首先必須說明:任何法律在未經合法程序公佈實施前,請不要作無謂的假設或影射,更談不上觸法等問題?若法律經合法程序修正公佈實施後,本廠必將依法行事,感謝您的指導。
2. 非常謝謝網友對本廠員工福利關心,有關廠內員工福利自陳縣長上任以來不斷提昇,深信員工心理明白(無法明述),本廠全體同仁感謝陳縣長體恤與照顧;並非網友所述何人從中爭取,特此聲明;至於員工年終考績部份,當事人若有不服請依循正常程序辦理申覆,並非因特定人私慾利用網路作不當之揣測,非本廠之福。
3. 有關網友所述本廠代理廠長、總經理、董事長於一身案,據悉並非當事人所願,係由於陳縣長考量地區經費有限狀況下,減少人事成本開支,開源節流增加盈收繳庫,作為地區各項建設經費,此舉外界應給予肯定,而非作負面轉述;另有關『在此次陳縣長新一波人事改組中,酒廠管理人未有更動,相傳與酒廠的酒庫通縣府的縣庫有關』。經查本廠歷年來獲利盈餘均依規定全數繳庫屬實,且從未向上邀功之情事,至於本廠管理人是否異動,網友可向縣府毛遂自薦,勿利用網路作人身攻擊,特此聲明;期望各位網友對於酒廠營運及企業管理應抱持勉勵心態,共同為馬祖創造產業契機,謹此回應,馬祖酒廠全體同仁感謝您的支持;敬祝 各位鄉親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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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網友對本廠員工福利關心,有關廠內員工福利自陳縣長上任以來不斷提昇,深信員工心理明白(無法明述),本廠全體同仁感謝陳縣長體恤與照顧;並非網友所述何人從中爭取,特此聲明;至於員工年終考績部份,當事人若有不服請依循正常程序辦理申覆,並非因特定人私慾利用網路作不當之揣測,非本廠之福。
有關廠內員工福利自陳縣長上任以來不斷提昇,深信員工心理明白(無法明述)
員工心理當然明白,跟本就是不知如何可述。請述明員工福利有那一項提昇了,請舉例。
至於員工年終考績部份,當事人若有不服請依循正常程序辦理申覆
官字兩個口那有可能依循正常程序辦理申覆,當初管理員及課長把考績送
上,是誰一而再再而三的叫他們從新在打,可否說明原因?
敢公佈管理員及課長的季考績評分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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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的回應:
就本人了解,李寶廠長已經請辭兩次以上,甚至一度縣議會招員工,都去領表。因此外界不了解狀況,所作的過當批評,有失厚道。但員酒廠工福利屬公共議題,大家可多多提出見解,供網友討論。
站長提及之事約已年餘,當時李廠長並未集數代理職於一身,李廠長當時或有倦勤之意,但也予外界以退為進之聯想。
任何單位體制編列均有其存在意義與價值,若如酒廠所言:
本廠代理廠長、總經理、董事長於一身案,據悉並非當事人所願,係由於陳縣長考量地區經費有限狀況下,減少人事成本開支,開源節流增加盈收繳庫,作為地區各項建設經費,此舉外界應給予肯定,而非作負面轉述。
那縣府的各局科室局長均由課長代理並同時兼代參議、陳縣長也同時兼任副縣長及主任秘書豈不更合意旨?當中少了這麼多的管理監督層級,本就容易有遐想空間。
酒廠所言:
有關廠內員工福利自陳縣長上任以來不斷提昇,深信員工心理明白(無法明述)。
員工福利真有增加嗎?事實上酒廠領導人與員工間多項僵持不下的員工福利及廠內設施改善案,最後均由員工直接向陳縣長反映並由陳縣長親自押陣主導才得以轉圜改善。酒廠領導人有真心誠意為員工謀福利嗎?酒廠領導人可否捫心自問,上任至今在私下敘述酒廠盈餘日漸增加之時,可曾有過一次敘及這是全體員工共同努力的成果。
另外,馬祖酒廠為連江縣縣營事業,本就連江縣財庫之一,至於這個部分不必過度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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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人疑竇:
一. 「有關廠內員工福利自陳縣長上任以來不斷提昇,深信員工心理明白」既然酒廠員工福利如此優渥,為何員工還有滿腹的牢騷與不滿?
二. 有關網友所述本廠代理廠長、總經理、董事長於一身案,據悉並非當事人所願,係由於陳縣長考量地區經費有限狀況下,減少人事成本開支,開源節流增加盈收繳庫,作為地區各項建設經費,此舉外界應給予肯定。這樣會不會集權力於一身,為所欲為;在管理上反而出了問題,網友的質疑與提醒不失為防患未然。
三. 『在此次陳縣長新一波人事改組中,酒廠管理人未有更動,相傳與酒廠的酒庫通縣府的縣庫有關』網友如此嚴重之指控,酒廠為何不作聲明抗議毀謗,而只支吾回應盈餘繳庫答非所問?也對呀是酒庫通縣庫嘛。
四.至於員工年終考績部份,當事人若有不服請依循正常程序辦理申覆,並非因特定人私慾利用網路作不當之揣測,非本廠之福。前網友已敘述明白:管理者集課長、廠長、總經理、董事長於一身。該員工應從何處申覆起恐怕得費一番工夫了。
五. 酒廠聲稱福利好;管理有制度,但據網友觀查,酒廠在網路刋登徵人啟事,斷續已逾兩年有餘,為何總徵不到人?也留不住人呢?
六. 戰地政務時期的「產銷分立」有他的制衡作用何不作參考取其長處,還有監督單位連江縣財政局應該不是局外人。謹記”金酒公司的弊案殷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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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期盼酒廠的員工在這次的事件後能受到更好的對待。
不容昜呀!如果這位理事長為了員工的福利,不惜得罪了上級因而彼此間產生了裂痕不容昜修補呀!當然也要視管理者的智慧與心胸,如酒廠回應的「期望各位網友對於酒廠營運及企業管理應抱持勉勵心態」,口號喊得響亮其實未必真正理解如何管理,如果懂得管理,酒廠員工的聲音也不會出現在這裡了。最終解鈴還須繫鈴人,這裡解鈴人有二位;其一當然是酒廠管理者,其二就是陳縣長了,陳縣長如果沒有如網友們質疑的「特殊考量」,找個真正懂得企業管理者並非難事。如果有;加持在樓上網友的因果論:「如果我現在受到磨難,一定是我之前種下了因」。只好等待與陳縣長一起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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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廠從採購物料,行銷,那個部分不是有重大利益關係的????
我想progod網友並沒有說錯,應該無須道歉。買賣之間本來就存在有利益關係。就如你去買一罐飲料,你跟老闆之間就已經產生實質的利益關係了。但是如果在有心人從利益關係中延伸發展出舞弊例如:酬庸;回扣,後謝金等不正常的利益輸送,那才值得重視的。
其實紅色十月也道出重點來了:辦公室中將會有一半的人受牽連,你想那一半會是多少人,不就是一路代理到底的(一個人)而已,另加一個承辦人;承辦人還在徵聘中或許已經離職去了。所以這種代理制度,隱藏的有危機,自然也會發生網友們所質疑的事。
不曉得我的推論是否成立,希望紅色十月兄不要想不開去按鈴告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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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god wrote:
1.誰不是人往高處爬,
有人會往低處走嗎?
除非你是陶淵明這般的人生哲學!可惜你不是!
酒廠員工福利當然是由他們工會爭取,
效果不彰,當然是因為工會敢怒不敢言,
酒廠從採購物料,行銷,那個部分不是有重大利益關係的????
2.這麼大的單位徵人竟然都沒人去,
看看南竿有多少年輕人在找工作,還蠻多的也,
原因何在?想必是酒廠的"燈光不好,氣氛不好"
3.還有,想喝酒酒廠自己就一堆了,別跑到燈光好氣氛佳的地方喝!
題外話:可惜馬祖調查站粉廢,是我們拿香來供的,想到就氣.
據本人了解工會一直在爭取員工的福利可是沒效,縣長選前有一點效果但選後就沒效,因為縣長說酒廠的事他不想在管了,這就是政治人物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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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十月 wrote:
progod wrote:
恕刪..
酒廠從採購物料,行銷,那個部分不是有重大利益關係的????
爆料不是不可以
前提是要有證據.要是事實
您這句話很嚴重
如果無憑無據的話
等於一棒子打死所有的業務相關人員
辦公室有一半的人會被您這句話污陷
如果只是道聽塗說.無的放矢的話
敝人覺得您最好道歉
不然人家告您毀謗也不是不可以的...
恩!感謝網友回應
我來談談哪種情況叫毀謗好了
舉個例子做比較應該粉明白,
--阿扁夫人的SOGO禮券案--
一開始邱毅就"指名道姓"說吳淑珍收受李恆隆的SOGO禮券.
"指名道姓"當事人可以控訴他毀謗.....這樣應該粉瞭吧!!!
progod wrote:
酒廠從採購物料,行銷,那個部分不是有重大利益關係的????
我可沒指名道姓!!
我覺得這是個猜測,是對任何事因果關係的假設,
是死老百姓繳所得稅給國家發薪水給公務人員,
而當頭家的死人百姓質疑我的錢到底有沒有用對地方的質疑!!
在馬祖粉多議題你可以假設,可以質疑:
台馬輪整修需要1億多,
你可以假設說:這裡面有重大利益關係!!(肯定句)
重大利益關係:
廠商賺了多少?若比照其他類似形式的整修,需要花這麼多嗎?相關單位或是監督單位到底有沒有效率的使用整修預算?這裡面有回扣嗎?到底我們死老百姓的錢有給對嗎?
連江壹號設計不當,花了這麼多錢,現在放在那邊養蚊子,為何沒有人為這個案子負責,或是被調查,或是被懲處,把人民的血汗錢,丟在海裡,就不管了?
你也可以質疑這個案子裡,可能有利益輸送的問題,
死老百姓有權利發出聲音,向執政者發聲,可以質疑執政者的操守,也可以質疑管理者的操守,
如果您平時做人處世態度,讓人肯定,讓人信服,
也許這些流言與質疑就不會發生在您的身上了.
好里加在,在法庭上,律師假設與質疑是沒罪的,只是法官不會採信而已
謊論死老百姓的質疑與假設!
多謝網友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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