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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eler wrote:
《福州人》統稱民間宮廟收驚、燒香拜拜等行為叫「做迷信」;這是現時《福州人》的說法,不是我自己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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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一個有「破四舊」歷史的中國作為例子是否恰當?「做迷信」這個詞的來源是何時開始使用?是自古以來就有還是在文革時期才開始使用?你有搞清楚了嗎?台灣是一個有宗教自由的地方,世界各地也都有自己特色宗教文化,各地區也會針對自己特色的宗教民俗文化大力推廣,台灣的粉紅超跑媽祖、大甲媽祖繞境,國外愛爾蘭的聖派屈克節皆是如此,你可以批評縣府補助舉辦地區宗教文化缺乏新意,無法有效達到觀光行銷的效果,但是針對某特定宗教說是拜木頭就不恰當了,大家都有各自的信仰,應該是互相尊重,而不是因為自己信仰的宗教有不崇拜偶像的教義,就隨意批評人家拜神明說是拜木頭,這個行為反而讓人感到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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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瀚wrote:馬祖的年輕信眾,唯一值得安慰的是:
請問那來的《馬祖縣政府》,而且你還說「養票」,更汙衊議員「自我閹割........」小心你會誤觸法網,你會被抓去關,刑法應可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動用民法還要罰你錢。
和台灣宮廟的8+9不同,他們大多只是有單純的信仰,與共襄盛舉的熱情(馬祖)。
台灣宮廟的8+9,國、高中的孩子,有的慢慢的,就被同伴拉去幫別人的喪禮湊「祭拜」的人數;磕個頭,可以拿一千元的紅包。
然後,慢慢的,他們就被同伴拉去替人討債,或是去幫八大「圍事」。
台灣的宮廟出巡,需要調度警察維持交通等秩序也就罷了,有時候,還要警察深入探察,避免在遊行過程中發生暴力事件;真是一件既耗費社會資源,又沒有太多正向教育意義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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