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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關心環保事務,針對所提之問題,本局辦理情形如下:
一、有關環境髒亂問題,按廢棄物清理法第四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綜上,本局將函請鄉公所本權責妥處,本局亦將不定時派員稽查,在此呼籲鄉親美好的環境是靠每個人去維護,希望每個人皆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要隨意丟棄廢棄物,給下一代做了最不好的示範。
二、就清水寰宇前方油煙及廚房汙水惡臭問題,本局已列管輔導業者加強相關污染防制設施之改善及相關法令之宣導,本案本局將持續追蹤列管查察。
再次感謝鄉親關心環保事務,亦請鄉親若有相關環保問題或發現有環境污染情事,可逕洽本局(電話:26520),本局將竭誠位鄉親服務。
連江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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