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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澳港徵收港灣業務費 合法嗎 --閱讀人次 : 3458 五百噸以下的船隻以五百噸計算,每月須繳交一萬三千八百三十元
使用者付費是趨勢
支持合理收費
但請合法
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2 條
商港管理機關應就入港之船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依本
辦法之規定,收取商港服務費。但下列商港,免予收取:
一 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政府或離島建設基金編列預算興建者。
二 公私事業機構自行投資興建者。
第 7 條
下列入港之船舶,免收船舶商港服務費:
一 政府使用之公務船舶或經政府徵用或僱用之船舶。
二 經商港管理機關認定確屬運載救濟物資之船舶。
三 因避難、接受檢查、加油或加水而入港之船舶。
四 為緊急醫療求助或機件搶修而入港之船舶。
五 總登記噸位為七百噸以下之船舶。
六 購入或出售專供運輸使用之船舶。
最後想請問港務處去年垃圾.污水.廢油各到收多少噸沒收到的到那去了.會不會在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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