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鄉野write:縣府約僱人員每天有做不完的事,一個人當三個人用。
A:是嗎?比例應該比較少吧!我看大部份的人都很閒呢?或許你比
較倒楣吧!
鄉野write:縣府盡然給辛勤人員(約僱人員)不確定的工作權,個
個人心惶惶。
A:要不然你也可以努大點去參加國家公務人員考試,考個正式公
務人員,畢竟你也不過是個約僱人員,工作本來就沒保障。
鄉野write:正式公務員,閒閒涼涼的過......一個在天堂,一個在
地獄。
A:畢竟他們是參加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合格而成為公務人員或早期
黑官漂白的。
鄉野write:該辭退的不是那錢少事多的約僱人員,而是錢多事少
的正式公務員。
A:你有沒有搞錯呀?錢會少嗎?台灣的約僱人員也沒你們馬祖這
麼多,我知道,加了地域加給,why?又不是正式的,為什麼有
地域加給的,既然有,就知福惜福點,別再抱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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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
芭比 wrote:
鄉野write:正式公務員,閒閒涼涼的過......一個在天堂,一個在地獄。
A:畢竟他們是參加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合格而成為公務人員或早期
黑官漂白的。
看到這,忍不住跳出來講幾句話~
(1)對事不對人~ 領薪水上班,是否容許\\""閒閒沒事幹""??不論正式公務員或約聘僱都應如此吧.
(2)最近有個廣告""妹妹問爸媽:是不是哥哥考試考的好,你們才會喜歡他??"",同樣的~是不是通過同家考試,大家就認為他是個優秀的人才,絕對是個稱職的公務員?考不上(不會唸書)的人就是不優秀,不稱職,活該倒楣??
(3)以前待在公部門,就有人說:越混得人,越考的上~~,因為混的人才有時間和心思去唸書準備考試,忙的人工作一堆,累的半死哪有力氣準備考試.
(4)由"芭比"網友講的,正顯示了公務員的生態和心態~公務員的優劣就是通過考試,而不是工作表現.>>>所以,很多公務員通過了考試就開始工作擺濫,反正國家無法輕易裁撤他們~所以公務員的表現評價總比民間差,因為他們沒壓力沒競爭.而約聘僱人員,多少還害怕表現不好會不續聘(擁有強大背景者例外),所以正式公務員不做,只好他們忍氣吞聲認命的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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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0 轉貼自馬祖日報
地方約僱人員全部留任 人事室:「不適任解僱」待日後再行檢討
【本報訊】縣府及各所屬單位一百多位約僱人員續約案,人事室主任林世華表示,約僱人員續約案經過討論研究,已經初步達成共識,就是先全部留任,待日後再行檢討,林世華指出,這是能讓大家先安心。
對於坊間輿論討論相當熱烈的約僱人員續聘人事案,有的人到現在尚未領到一月份的薪水,各界高度關心;據了解,初步共識是全部續聘,待日後再行檢討。
而人事室主任林世華也就坊間及公務同仁的疑慮提出澄清,他指出,約僱人員續聘作業,去年依照往例在年底就提報,不過,因要符合考評標準,臨時人員要比照正式公務人員,期中考評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故暫時退回各單位重新進行考評,因此才延遲,絕非刻意不辦或是有任何內情。
至於流傳的要實施行政院所要求每年裁減百分之五的約僱人員,林世華也指出,因為考評要連續兩年乙等才能解僱,今年是第一次進行約僱人員考評,因此最快要到明年才會有因不適任而被解僱的狀況,待日後再作通盤檢討。
關於約僱人員的聘用,有的是執行中央補助計畫聘任,有的是地方約僱,從戰地政務時期至地方自治都一直在聘用。約僱人員有它的功能,也有他存在的必要,不過現中央政策將每年裁減百分之五,雖有人認為該予逐年遞減,但是約僱人員為了飯碗,當然憂心,而地方政府為了留住他們,也是苦思留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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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wrote:
2006-01-20 轉貼自馬祖日報
地方約僱人員全部留任 人事室:「不適任解僱」待日後再行檢討
【本報訊】縣府及各所屬單位一百多位約僱人員續約案,人事室主任林世華表示,約僱人員續約案經過討論研究,已經初步達成共識,就是先全部留任,待日後再行檢討,林世華指出,這是能讓大家先安心。
有點可悲的事,訴盡了人(約僱人員)為刀俎的感慨
沒想到地區竟有100多位約僱人員.其實若要裁就早點裁吧!如果可以的話從優補貼遣散費,讓他們早點或有更充裕的盤纏去轉換跑道或準備公職.~如果裁員是遲早要面對的事.
而地區不同台灣本島,要騎驢找馬也難(沒馬可找,馬不會游泳???),要好好衝刺也難(沒補習班好上),要圖個安靜的地方自修也難(家累多,熟人多,k書的環境不多)...
最後期待「不適任解僱」~縣府能做到客觀公正,免得留了不該留的,砍了座錯位置的.
也期待非正式人員,職務也可以重新調配,就其專長或善長的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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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大部分的約僱人員也願意接受評比,優勝劣敗良莠之分取決去留,然縣府的評比是否真的客觀,是否讓人信服超然是值得深思的,一個團隊的成敗取決於向心力,一個主事者成就在於是否讓職員心悅臣服,是否讓下屬深知感動,非讓部屬迫於無奈壓抑,其實我很肯定這些年馬祖的進步,這是縣府所有的成員共同努力的,包括正職人員與約聘僱人員,齊頭式的平等是對用心努力者的侮辱與不公,如果真要論退場制度,真的要做到公平公正照規定照制度,非取決於人情,另外約聘僱人員是份不穩定之工作,解職只是遲找的事,縣府因該深思的是如何鼓勵輔導有心留在家鄉的青年人,有機會考取正式職缺為家鄉盡己之力,也許有些人認為縣府內有些人員辦公有欠水準與熱誠,然而還有絕大一群人是為這片生長的土地奉獻努力的,請放下成見,用心去思索約僱人員的考評與福利制度,不要取決個人的主觀認定,莫讓對這片土地有心有情的人失望灰心離開這個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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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wrote:
記得當年有人問劉縣長為什麼不用副縣長,他說:副縣長薪水可以用幾個約僱人員,地區孩子們的就業機會不易。且少些人做官,多些人作事。
檢討約僱人員時,請同時檢討三個參議做什麼?
5%...很多嗎...
如果馬祖有100個僱員...就砍5個....200個只砍10個
這樣的比例.....會很離譜嗎.....
怎麼各位討論起來好像是砍50%的感覺....
被砍的那一個...我會覺得自己才要檢討..
苗栗縣政府年前解聘1百多個僱員...人家叫苦...
砍5%你們也叫苦.......
我敢說就算今年增聘5%.一樣被罵..還嫌照顧的不夠應多聘點
會不會太無限上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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