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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ta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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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5-12-31 1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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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將被強制遷出,我的情感很受傷 --閱讀人次 : 10453

我28日致電戶政單位與承辦人員溝通,說明我的狀況,及未來想做的事,希望不要將我的戶籍強制遷出,承辦人員很用心的解釋,說選舉至今上級要他查了幾次戶口我都不在.

 沒錯,我最後一次在馬祖是8月下旬停留5天.我可以坐在童年玩伴家門口,看著我荒廢的老家一整天,戶政承辦人員辛苦了,我知道上級逼您,戶籍被驅逐出境的鄉親怨您,知道問題出在檢察官拿著雞毛當令箭.

 (元月10號一定要遷出)這是戶政單位給的最後期限,我想有人會覺得為這些事爭執很無聊,但這件事在我的情感上無法接受,讓我覺得很受傷.

 記得馬資網貼了李偉文先生的一篇文章-馬祖憶往- 我非常的喜愛,其中一句話就是我的心聲--
 自由是很奇怪的東西,你可以不用,卻不能沒有....
 這是我的故鄉.我的家! 我對她有期待,有想法,也要更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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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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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5-12-31 1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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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縣府發出公告...所有的旅台馬祖鄉親...只要沒有在馬祖具體的居住事實ㄧ率強制遷出....現在的做法已經是了...
除非你能證明它是利用戶籍遷移行使違法之事..即使如此也得經判決確定.
今天即使是十惡不赦ˋ殺人搶盜都沒有人有權遷移他的戶籍...
這樣的作法跟種族歧視沒什麼二樣
就算是幽靈人口..選前就該把他強制遷出...選後才做有什麼意義.....
就算是幽靈人口..選後才要求強制遷出...到底有什麼意義.....
就算是幽靈人口..都選後ㄧ個月了...有沒有人已經被起訴求刑.....
說的更難聽點...如果是幽靈人口...選完才被強制遷回戶籍...我還真謝謝馬祖縣政府...省得自己還得跑一趟戶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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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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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來自 : 中和
幫別 : 西莒
下崗 : ?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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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5-12-31 18: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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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訴願ㄚ~~人民有居住遷徒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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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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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5-12-31 19: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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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請我們的戶政單位人員,雖然您們在行使行政權依法必須將鄉親戶籍強制遷出,但是請您們不要選擇性方式來處理這樣的問題。不要讓不公不義再次傷害我們的鄉親,難道所謂的「幽靈人口」有先到後來之分,滿一年以上就不算嗎?就是有牌的投票部隊,每次影響我們的選舉結果。

每次選前喊的沸沸揚揚,但實際呢?還不是這些人來影響我們的選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問題存在太久了,眾所週知,馬祖實際居住人口有多少,問三歲小孩都知道,難道您們不清楚?其實真正影響選情的是誰,大家都很清楚,不要成為那雙無形殺伯仁的手,只求您們公平正義。

這樣做影響多少人權益,鄉親的小三通進出、財產繼承、勞健保、老人年金福利、兵役問題等等,如果您們可以全面做到將戶籍遷出給您們喝采,給您們掌聲。不能的話請停止您們這樣惡行,不要再傷害我們的鄉親。也建議檢調單位,辦理這樣案子也不用分資淺資深投票人,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難道意圖影響選情的人,有分有牌和無牌,有些可以投票無罪,有些卻被判刑。

建議被強制遷出戶籍鄉親,一人一通電話或寫一封信或E-mail給我們的縣長、立委,請他們正視這個問題。為什麼是你們被強制遷出戶籍,有些人卻不用,可以繼續操控馬祖選舉結果,而你們卻是愛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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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辭白帝彩雲間 千里江陵一日還 兩岸猿聲啼不住 輕舟已過萬重山
英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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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1 2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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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地檢察官此種行為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不人到做法,在這次三合一選舉當中已經確確實實達到赫阻效果,莒光投票率也創有史新低,表示說大家也怕了,現在還來各戶籍強制遷出做法,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遷移自由,你現在為了你們檢調績效壓力採用激烈強制做法,請問檢察官有本事人家敢回來投你不會馬上查嗎?馬上辦理嗎夠了,把大家都已經不敢回來投了,你們還想怎樣?很多人被你們這樣一搞眼看去大陸小三通目的都泡湯了,所以我希望我們連江縣陳大縣長曹大立委都能立即正視這各問題,跟我們法務部長好好溝通一下,如果是幽靈人口檢察官你辦馬你起訴馬都已經不敢回來投了,你還想怎樣你,難道你們當初考上檢察官都不用考憲法嗎?還是你們對自己辦案能力有所質疑,所以才會用這一種下不近人情手段達到你們績效壓力,所以請受迫害第人一定要站起來譴責檢察官,也請檢察官不要有保障老幽靈杜決新幽靈做法,既是幽靈還在乎年數嗎?有本事就通通辦,不然對一些有理想抱負新出來第青年才子,想要為家鄉盡一份力不是一種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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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on 
中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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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2 2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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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e了很多封的mail給家鄉的民代及縣長,但都沒人鳥我,奇怪....

看到馬資網上說駐軍都縮編了,在地的鄉親都為駐軍減少而擔憂,但我想落

籍故鄉卻被踢出來,在台灣我總是很高興說我是馬祖人,(我們講話ㄤㄢ不分)

我雖然目前沒有力量能為故鄉貢獻什麼,我相信有心就會有力,或許他只有

一丁點. 最近還要找時間回去處理未解決的土地問題,我想起奔跑在北竿

的每一寸土地,我對她的親近有說不完的依戀...........


我為此事,情感真的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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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on 
中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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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4 00: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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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下的標準,鄉親很多人可能都違反法律了.

依據戶籍法第20條與25條規定,凡在戶口遷入後,1年內未居住超過3個

月者,應通知民眾自行遷出,如果經過戶政單位催告,7天後仍未遷出

者,戶政單位可以逕行撤遷,並處6000元罰款
~馬祖通訊140期

重點是我戶籍遷回故鄉半年而己,距離1年內未居住超過3個月

執法標準還未到,為何急著踢我走呢? 還是上級比較偉大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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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 
高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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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4 07: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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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戶政司解釋相關法令後,內政部戶政司與連江地檢署,日前都函請連江縣政府各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法第20條與25條規定,凡在戶口遷入後,1年內未居住超過3個月者,應通知民眾自行遷出,如果經過戶政單位催告,7天後仍未遷出者,戶政單位可以逕行撤遷,並處6000元罰款。

我想有關遷移的規定下面寫的很清楚
1年內未居住超過3個月者 (這法律沒有規定不要擴大解釋)
但如果這是標準
請中央機構所有人員依規定辦理
例如:立委.院長.總統等
全國應該有不少人違規
而且法規好像也沒有有關未居住的認定
下面寫的很清楚是有關登記的部份
我愛登記在那裡是我的自由吧

戶籍法 (民國 94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第 20 條
遷出戶籍管轄區域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之登記。但因兵役、國內就學、
監所收容及隨本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得不為遷出之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之登記。
第 21 條
由他戶籍管轄區域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之登記。
原有戶籍人民遷出國外,持憑外國護照入境,不得為遷入之登記。
第 25 條
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
第 54 條
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人民故意提供戶政機
關不實之資料者,處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其申請逾期者,
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
戶政事務所查有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應以書面定期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遷徙、出生、死亡、死亡宣告、更正、撤銷或註銷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
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登記。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出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
人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
前項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不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逕為登記。

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遷徙、出生、死亡、更正、撤銷或註銷登記之催告書應載明經催告逾期仍
不申請者,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逕為登記。
前項出生逕為登記者,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姓名。
戶政事務所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逕為登記後,應通知應為申請之
人。
戶政事務所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逕為登記者,應將其全
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並註明地址,同時通報警察機關。

戶籍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30006
戶籍法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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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on 
中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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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4 17: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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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接到立法委員賴士葆先生的助理,電話關切我的陳情之事(戶口強

制遷移)並關切目前事情進行的狀況......很棒的感覺!

不像我寫給家鄉的民代,議員,縣長等,都石沈大海嘆氣嘆氣真是要加油

呀!........很多事過程比結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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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 
新進會員 

註冊 : 200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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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4 23: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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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人民遷徙自由
戶政單位馮什麼要求你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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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島特派員 
資深會員 

蛇島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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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1-05 0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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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通訊周刊 第139期.2005年12月19日出刊》

莒光選舉買票傳聞甚囂塵上,選風惡化

 (本刊訊)日前福建省主席顏忠誠公開喊話:「金門賄選嚴重,要向馬祖學習 」,然而,馬祖的選風真的這麼乾淨嗎?其實未必,莒光地區消息來源指出,這次三合一選舉,莒光選風更進一步惡化,坊間盛傳,一張選票最高賣到3萬元的「 天價」。

 消息來源表示,莒光地區選舉原本就有零星的買票行為,這次三合一選舉,更是增加了買票的「深度」與「廣度」,部分一家10幾票的大家族,更是動見觀瞻,足以影響選舉勝負,傳聞候選人甚至砸下20萬至30萬元,買一家人的票,或是利用選後的職務,來交換一家人的選票。在莒光地區,誰買票,誰賣票,只有檢調單位不知情,多數民眾都心照不宣。

 地方人士指出,歷年來的選舉,莒光地區都有零零星星的買票傳聞,賣票的選民年齡層都偏高,金額都在3至5千元一票,而且部分買票行為是候選人的親朋好友主動「幫忙」,熱心「贊助」,連候選人都未必知情。但這次三合一選舉,由於戰況吃緊,部分候選人銀彈充足,坊間傳言買票的價碼「向上提升」到一票3萬元的最高點,就不足為奇了。

 據了解,檢調單位為了查察賄選,特別注意郵局與財作組的現金提領狀況,選前一位民眾為了買車,一次提領120萬元,一度引起檢調的「關切」

 其實,馬祖地區的社會關係緊密,買票行為都在檯面下進行,候選人不會笨到在敏感時刻提領大筆現金。也由於買票行為尚未公開化,因此,莒光地區買票的「行情」也很混亂,價格落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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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間草堂論世事.水岸雲樓讀文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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