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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應研議強制著救生衣、防滑鞋之必要 --閱讀人次 : 2269 四面環海的馬祖,不論磯釣、採貝都是相當常見的休閒活動,然而不論是釣客落海、採貝失足事件多來年也都時有所聞。
早在2008年,新北市政府就訂定相關罰則,嚴格要求釣客穿著救生衣,否則依前述條例得以開罰5千~2萬5千元,甚至於2016年進一步強制要求穿著防滑鞋且將罰金提高至3萬~90萬元,台南市罰金3萬~15萬元。根據救生協會調查,釣客落水若穿著救生衣,九成以上可獲救,不穿救生衣致死率七成。舉近年的案例,去年9月宜蘭頭城大溪漁港釣客落海四死悲劇,皆未穿著救生衣。去年年底,金門新湖漁港六旬婦人前往採貝意外落海,雖未穿著救生衣,不過幸運的是落海後身上的雨衣提供浮力,經搜救後僅有失溫情形。以上再再顯示救生衣的重要,新北市、宜蘭縣也提供釣客免費借用救生衣服務。在磯釣部分,若是開放港口部分區域提供行動不便的釣客作釣,也能夠減少意外發生的機率,金門的水頭港、澎湖的馬公碼頭、龍門尖山碼頭都以部分開放作釣,若是擔心環境髒亂建議參考基隆市釣漁證的作法,實名制管控甚至收取部分費用相信也都會被行動不便的釣客接受。
經查詢連江縣消防局網站,17年、19年、20年皆有災害搶救科宣導穿著救生衣等等相關救生裝備,不過並未提及連江縣是否有制定相關罰則。若無,強烈建議連江縣應訂定相關罰則,滾動式的由積極宣導到嚴格開罰。新北、宜蘭的相關罰則就連在港口釣魚也須遵守,更不用說機釣、採貝等等皆在危險重重的岩岸,強制穿著救生衣、防滑鞋甚至開罰勢必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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