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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群營造有限公司聲明:
針對近日網友有關福沃港漁會公廁相關質疑與指教
在此鄭重提出澄清:
1.有關環保局回應「…唯該公廁尚未完成移撥手續,目前有多項缺失未改善,工務局為應旅客需求,而先行開放,因該公廁化糞池問題造成污水溢流、地板髒污,暫時予以封閉……」因移交所指出多項缺失說法與事實不符,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建請主辦單位予以澄清。
2.本案於94年7月14日完工報峻,於94年8月30日辦理第一次驗收,相關管路經試水測試並無瑕疵,並於94年9月12日正式驗收通過,經多次催告主辦單位(工務局),卻以尚未完成移撥(環保局)為由,至今尚未辦理結案。
3.有關該案化糞池部分其原設計為20人份容量,由於福澳碼頭旅客往來流動人口量大,每日使用至少超過百人次以上,同時近期運動場又屢辦大型活動,導致該公廁使用量暴增,造成該化糞池已滿溢。
4.本公司於10月29日接獲環保局通知旋即派員檢查排放管路,經查後端污水管路排放順暢均無問題,主要係化糞池滿溢造成內部污水管線溢流,建請應對此項問題施予抽肥或其他必要措施,並釐清相關主辦(工務局)及管理單位(環保局)權責,避免造成本公司權益受損。
固群營造有限公司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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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化糞池大小疑義,設計公司答覆意見如后,請大家參酌:
1.漁會公廁因位置之故,為不使現地破壞面過大、不影響既有建物及設施、配合漁會所指基地範圍及污水放流管洩水坡度、配合5只蹲及坐式馬桶,故設計埋設日處理量20人份之化糞池應屬合理。(『日處理量』的定義:若每日20人如廁,則該化糞池既可將20人之糞量分解成穩定之黑色污泥;但每日若超過20人使用該廁,則會使放流污泥或原糞濃度偏高,但化糞池並不會因此爆滿而無法使用。)
2.該化糞池尺寸為430x155x155cm,可日處理2.5噸之污水,儲存污水量為8噸(意即每人次之污水量為8公升計,完全不放流或放流管堵塞之情況,約可儲存1000人次之污水,而不爆滿)。
3.而現今公廁無法使用之因,實與化糞池處理量大小無直接關係,應是排放管(4吋PVC管)堵塞所致,可能是單位時間使用者多且使用方式可能有誤,如塑膠紙,厚紙,布片,內衣,內褲,保險套,香菸頭等不能腐化之物質不但累積在化糞池之腐敗槽內,影響正常運作,更導致化糞池及排放管堵塞。
二、本局與廠商及顧問公司現地會勘,初判應屬管路堵塞造成溢流,廠商及環保局已在處理中,並請大家使用公廁時應保持公德心,勿將衛生紙等非排泄物丟入便斗,造成堵塞。
三、環保局所稱小缺失已由廠商一併處理,使用管理單位奉核為環保局。
連江縣政府工務局土木課
林雨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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