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因當兵的緣份,讓我與南竿結下不解之緣,
在我心中永遠疼惜的南竿,卻一次又一次
的因為縣府官員的無能與”慢半拍”而遭受
無情的摧殘,鐵板沙灘,清水村口,珠螺海岸,
牛角澳口……滿是垃圾,現在福澳港又是
油污,看了真令我難過,
12年前那美麗的海岸線,就快要消失,只存
在泛黃的相片與曾經待過南竿人們的心中,
別說那是因為風向關係,而漂流進來的垃圾,
就算是,也要清除,否則能看嗎??
藉由網路提醒縣府官員們,是為了南竿好,去
馬祖觀光,卻看到海岸全是垃圾,做何感想??
縣府官員們做好是應該,做不好被點名,也要
接受立即處理,別讓像我這樣深愛南竿的人,
看不到昔日美麗的海岸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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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心此言差矣
馬祖雖然不大,但是很多狀況若沒有民眾的檢舉或報案
環保局或是其他單位並沒有辦法立即發現和處理
若你說你報案環保局或其他單位都沒處理,那是他們的錯
若你沒報案,除非他們是神要不然沒人會知道的
我覺得 以後若有發生這種案件
應立即通知港務處或是環保局
事情已經發生了 馬上處理最要緊
而不是等在網路上給人去炒作及批判
附記:誰夏天不是在冷去房辦公呢,難道在冷氣房辦公就會怠惰嗎
舒適的工作環境在於提高行政效率,何必每次有什麼事情發生就以此為批判,那縣府以後不吹冷氣是不是就部用辦公了呢
激情的言語與行為,人人都有,但請記得加以修飾與包裝,要不然太過尖銳的角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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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求是,勿陷筆戰
今天午休時間,經過碼頭,正巧看見這一幕,又剛好我帶了數位相機,所以就將它照下來了.當時我本來想打電話給環保局,但油污漂流的速度甚快,心想是下班時間,又不知道電話,且見到該船隔壁的海巡艦艇上有一位岸巡弟兄似乎在攝影蒐證,漁港凸堤碼頭上也有一位岸巡弟兄在,於是拍完照便離開了.(請看近照)
一點四十分左右,送東西去法院,我再次經過碼頭,已經不見油污在原來的位置上了,想是順著海流漂到救生大隊附近了吧.
剛剛搜尋了一下馬報新聞,馬祖首次的盛大的"海洋污染防治演練"僅是不到兩個月前的事.
誠如小小草兄所言,檢舉及報案確是每個民眾的責任,環保單位在維護馬祖地區環境的負責盡職也應該受到肯定.愚弟今天把這個標題貼上來的用意絕非是為了炒作或批判,只是希望能喚起大家的注意,不願見到所謂的演練只是為了演練而已,監測及通報機制在平常更應該持續運作.
我只是個愛釣魚的匹夫,筆心兄所言折煞愚人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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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決心去一個地方,所有人都會在路上幫助你。
小小草 wrote:
馬祖雖然不大,但是很多狀況若沒有民眾的檢舉或報案
環保局或是其他單位並沒有辦法立即發現和處理
港區水域環保可採監視系統,透過24小時監控,使得宵小無以遁形,區區一筆防制污染監控設備需要多少經費?一場縣運煙火秀的三分之一經費皆有得找,可是短短三十分鐘就化為灰燼,一套可挽回萬劫不復的海水污染浩劫之監控設備,卻意義非凡,親愛的小小草可否認同?如果事態一發不可收拾或無人關切或告知,今天本人所發表的言論或許您會很懷念.
小小草 wrote:
若你說你報案環保局或其他單位都沒處理,那是他們的錯
若你沒報案,除非他們是神要不然沒人會知道的
我們皆熱愛這片水域,以及陸上的一花一草,然,陸上環保可急或緩,環保局自有一套因應對策,但畢竟是聲控單位<若你沒報案,..>,海上環保應嚴加把關全球皆然,否則長榮公司所屬貨櫃船在美國,會因幾滴油落海而被罰上億.
小小草 wrote:
我覺得 以後若有發生這種案件
應立即通知港務處或是環保局
事情已經發生了 馬上處理最要緊
而不是等在網路上給人去炒作及批判
此議題被扣上炒作及批判的帽子,是沉重了些,或許忠言之類的文詞較易令貴網友情緒上火,但是出發點是在挽救病入膏肓的海洋生態罷了.
小小草 wrote:
附記:誰夏天不是在冷去房辦公呢,難道在冷氣房辦公就會怠惰嗎
舒適的工作環境在於提高行政效率,何必每次有什麼事情發生就以此為批判,那縣府以後不吹冷氣是不是就部用辦公了呢
冬天在暖呼呼的背窩裡,任誰都想賴床,不是嗎?
小小草 wrote:
激情的言語與行為,人人都有,但請記得加以修飾與包裝,要不然太過尖銳的角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
只要喚醒相關單位重視,雖傷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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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港閩珠2號漏油事件,本處於10月12日中午12:35分發現該輪所泊船尾油漬飄忽於海面,即刻通知該公司採取緊急措施,當時船上人員均在進行維修工作,因機油管突然破裂導致柴油滲漏,船方即刻堵漏並請小漁船將已飄流至海面之薄油進行收集處理,整個過程本處現場監控於下午1時40分處理完成。
由於該輪一時疏忽所造成漏油並於第一時間進行處理,雖未造成海域汙染,但該公司對船舶之管理已造成疏失,本處除口頭嚴重警告外並列入紀錄,若再發生類似狀況,絕對依法嚴懲。
維護海洋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尤其本處負責管理四鄉五座港域,絕不容許各類船舶有任意破壞海洋污染之行為,這是本處應有之責任,感謝您對馬祖海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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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莒士官長號事件,建請類似案件可參考以下方式處理:
一. 長期飄浮在外港的幽靈小船應作定期追蹤調查.
二. 任何船隻隸屬所有者應作成記錄,無主船或長期未使用且安全有疑慮的小船,應即時作報廢或請相關主管單位予以公怖,尋找有意認養者.
三.船隻油槽及船身內部避免有油跡或油布等污染物,此類廢棄物應於使用者離船後立即帶到岸上處理.
四.規劃錨區範圍,集中管理.
五.單一管理單位,權責明確,以杜絕互踢皮球的亂象.
六.期限內未受船主關切的船,應告知巡船,安全無慮後作成記錄並簽署以示負責.
七.船隻有漏油現象,應施以重罰,並要求立即改善後回復錨地使用權.
八.未在錨區內拋錨的小船,應視為廢棄船.
九.未合法登記有案的船,亦視為廢棄船.
十.視同廢棄船者,主管單位有權以相關法令予以處理.
十一.類似士官長號案例者,船主不僅要為惡意造成海水污染被起訴外,並開出罰單要求期限內自行處理完善.
註:士官長號迄今依舊存在著生態的威脅,相關單位漠視其中的嚴重性,令人擔憂莒光這片僅存的海域天然資源,所隱生的重大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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