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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瑩改指控,范雲提告陳雪生—「碰瓷」在立院復活? --閱讀人次 : 1550
范雲告陳雪生了,堅持企圖不擇手段讓他留下「法院認證」的性騷擾犯,來為李問黨部的「噁男立委」合理化。
我們可以看到從當年國民黨要求退前瞻計畫的衝突中,嬌嬌女陳瑩自己向藍委們撞過來,還反指陳雪生動粗,到現在改口變成襲胸性侵;而范雲同樣在退陳菊案中,自己也是硬要往藍委堆鑽,然後突然以陳雪生的身材指控被性騷擾,我們彷彿錯覺大陸常見的「碰瓷」,是否在台灣立法院復活?
—————-#碰瓷維基百科——
《碰瓷》
源自北京地區的方言用語[1],指騙徒故意讓他人摔壞假貨,並要求以高價真品或高額金錢賠償的詐財行為。後來也引申為故意製造假車禍等,藉以敲詐勒索他人的行為[2]。假車禍又可以分為車對車或人對車。前者通常是為了詐領保險金;後者則大多為了勒索醫藥費、慰問金。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7%A2%B0%E7%93%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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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性騷擾必須是「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才構成要件。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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