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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公告合法機車租賃公司 --閱讀人次 : 1335 上縣府網站查閱有定期公告合法、非法商家,只有交通旅遊局的旅館、民館有公告,其餘攤販、餐廳、特產行、旅行社、計程車、汽機車租賃等皆無,如何保障旅客、民眾消費權益,每一縣市不是有設立消保官嗎?消保官應主動介入調查,而不是被動等待申訴電話。
合法機車租賃公告有這麼困難嗎?難道你們這些大官還要讓悲劇事件重演嗎?
如縣府無作為,請參考澎湖縣政府公告合法機車租賃
https://tour.penghu.gov.tw/tw/life/traffic.aspx?idx=3&mno=syRHJd54rrs%3d&cno=u!0!PciP!1!74kg%3d&lista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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