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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頭痛的問題,就是強迫入會這檔事 --閱讀人次 : 7314 強迫入會這檔事,不是入互助會、不是直銷、更不是圓夢計畫
而是依商業團體第12條及第63條規定
「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擬由主管機關處1500-10000元罰款」的「商業會」
請問商業會以及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
1、 依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統計至106年止連江縣共有871間商業登記,
每月平均會費300元,每年至少可以有數百萬元入庫,這每年從會員強迫性
收取而注入數柳萬的經費是否透明,請問主管機關有無監督機制?
2、 商業會每年向地區的大小公司及商號收取仟元到數仟元的會費,請問
有什麼福利或定期文書、活動宣導?
3、 承上,每年經費使用在會員的大小活動辦理有幾場?
4、 針對剛起步的小公司或青年草創的行號,每年收取數仟元的會費,雖
不多,但也不少,造成的負擔是否能感同身受?~在強制要求繳納會費的同
時,商會是否有思考過帶給會員什麼幫助或福利?
5、 針對經營不善尚未倒閉的公司,或已倒閉但因經營不善而欠費的會員
,商業會是否有給予過關心引進資源協助或給予減免會費的協助,而不是
用半威脅的口氣逼迫繳納?
會員加入地區商業會後「能和同業交流,遇到問題能尋求公會協助」,
在這個前題下,商業會才有其用處,前者應該透過對會員發佈相關通訊資料、
及文書資料,後者可在收會費時關心經營狀況,回報會內,由商業會主動協助
以及尋求相關資源、訓練協助會員撐起公司,而不是平時只收會費,讓會員無感,
認為公會只收錢不做事,會員拒繳或無法繳納時甚至語帶威脅的口氣要求繳納不然罰錢,
甚至在公司經營不善或倒閉後還像討債一樣追繳會費,這狀況只會惡性循環。
「馬祖的商業會形同虛設,強迫收錢但沒有作用」
雖然現行法律在台灣社會還有爭議,尚未修法,仍為強迫公司行號入會邀納「保護費」,
但良好的商業會應該是主動積極的辦理業務,幫助會員茁壯成長,共同為地區的商業活動奉獻,
而不是時間到了伸手討錢,然後交代性質的辦幾場像徵性的同樂會及摸彩。
這已經違背商會宗旨,我相信詢問地方上的行號,商會幫忙或協助了什麼,有感下面任一點宗旨嗎?
「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工商業共同利益。」
希望地方民議代表在發展馬祖觀光的同時,強化地區商業結構,才不至於外強中乾,
也不會在每年曇花一現的遊客後腳走後,留下的只是在旺季內少數受益的地區行號,
並且也期許議員們能有效監督每年有著為數不少金錢注入的商會,
使商會能妥善運用其一點一滴從會員身上取得的血汗錢。
也希望商會能不辱其使命,發揚商會精神,造福社會。
附上馬資網上查的搜尋資料,觀摩、稅務講習、悠遊卡,我認為或許是有符合精神,
但最好是對會員寄發邀請或通知畢竟每年數千上萬元的會費,挪來付點紙錢的郵費應不為過。
但插花及健行?~在馬祖辦這種活動1日同樂活動是否適合一個堂堂的商業會舉辦,
這跟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民間協會是否無異?
連江縣商業會2018年度辦理活動一覽
2018.02.22 赴金門縣商業觀摩 107年3月12日至14日3天2夜
2018.04.18 107年營業及所得稅申報實物講習會 107年4月25日上午9:00
2018.05.29 性別權益促進成長研習插花課程 南竿場:107年6月5日下午2點至5時(星期二)
2018.05.29 性別權益促進成長研習插花課程 北竿場:107年6月6日下午2點至5時(星期三)
2018.05.30 悠遊卡刷卡消費說明會 南竿場:107年6月5日下午7點至9點
2018.05.30 悠遊卡刷卡消費說明會 北竿場:107年6月6日下午2點至5點
2018.09.03 東引鄉辦理職場平權宣導健行活動 107年9月7日(五)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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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四鄉五島年收約150萬的會費,只養一個人,年薪+退休準備金,就約百來萬了,加上理監事車馬費每人2~3千元,收的錢都快不夠用了,怎麼會有錢做"輔導",好不容易存了幾年,有點錢,就補助辦所謂的"觀摩",好聽是"觀摩",實際上是"年長者的旅行團",去的地方千篇一律,回來之後也不太需要新增什麼建樹,如此之循環,馬祖的新舊商業也只能自力更生,或者像現在這樣,引進更多的大財團,一開始活化新意馬祖的商業,再來就是弱肉強食的對決,之後就進財團上個班,開始領薪水,其實這樣也不錯,最起碼穩定些~!
我參加商會十年以上了,繳付超過4萬以上的會費,至今,我真的不知道參加的意義是什麼,每次請商會幫忙,服務費還要另外再繳付1000~2000元(如果自己跑產發處,可能還不用錢),如果你要辦的事情是經濟部商業司的管轄,商會還會說無法處理,那會費繳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沒有像農漁會一樣的福利,就算了,也沒有像勞工會一樣的服務,如此參加一個沒福利、沒服務的商會,到底是為什麼要參加?
現今的商業模式,走網路行銷、走FB社團、走異業聯盟、走LINE群團購、走群聚合作、走電商平台等等,試問~~商會,你輔導了哪一項?協助過哪家商行去學習執行? 所有的商家都是自力更生去學的。
LINE PAY & APPLE PAY 等的第三方支付系統,你有為了你的會員去了解去談優惠嗎?
再請教新任理事長,您上任後要如何帶領眾會員創造新的商業環境呢? 還是如同一樣,只是撐著?
早期阿兵哥時代已經過了,不用任何輔導,便可口袋飽飽,現在是競速的電商時代,削價競爭已不是鮮事,在低利環境中存活,也不是今天才發生,台漂的子弟兵,不願意回鄉奮鬥,好像也已成為所然,還有很多的商業退化現象,我就不再贅訴了,說了也是無感~!
講這些到最後,也只是淪為網路的口水戰,但~請相信,完善的商業規劃,可以富饒一個地區,甚至是一個國家,反之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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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各位網友們的指教,針對網友們的疑問做出以下說明 :
一、法規說明: 1.本會依商業團體法第12條規定:同一區域內,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行號,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 2.第63條規定:商業團體對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行號,應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逾期不入會者,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三個月內入會,逾期再不入會者,由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3.第70條:依本法所處罰鍰,經催告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二、本會每四至六個月定期召開理監事會議,有關會議記錄、每年預算書、決算書、報表等皆陳報縣府核備。
三、本會辦理商業登記,未收取服務費,僅協助產發處代收規費及送件。
四、每年定期召開會員大會,預算皆經過會員代表審查通過送府核備,程序公開透明化。
五、本會每年舉辦觀摩、講習、政令宣導、會員休閒、商人節大會等多元活動,另致贈會員紀念品,且會員享有優先報名資格與活動費用免費等福利。
六、本會辦理商業登記(設立、變更、停業、復業、註銷、補換發)、原產地證明書簽發單位、廚師證書申請、變更、遺失、補發大小證業務,創業貸款、經營管理、財務融通、生產技術、資訊管理、市場行銷等轉介媒合服務。
七、本會長期以來協助各會員在營運上的問題,提供多元的資訊與服務,達到資源的整合與轉介平台。
本會秉持為會員服務之精神,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36)-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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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商業會的用處就只是「依法收會費」跟「代收代付」這兩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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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這很官方,而且聞不出一絲絲虛心檢討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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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地方很小
麻煩新舊任理事長上街走走問問
倒底大家對被強制繳會費後,對商會服務有沒有感
還是說繳會費是在心中幹聲連連
至於針對會員辦的活動,扣掉拿會費吃喝玩樂,是還剩下幾樣能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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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書建前理事長在質詢時,還天兵的一直叫民政處
漁會歸產發漁牧科管,農會歸產發處農林科管,商會居然歸到民政處,跟管紅十字會一樣在管商會?
民政處是要如何協助商會跟商人,充其量就只能一直存參存參文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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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質疑的問題,陳議員說是民眾誤解帶過
難道對陳議員來說,商會的用處就只是「收會費」跟「代收代付」這兩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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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商會自已還是摸不清問題是什麼
向上面反應吐這種苦水,弄不清楚縣民對商會的期待以及商會的天職是什麼
我看新任理事長也沒什麼好期待的
https://youtu.be/L9xTeiBizKo?t=1243按這裡檢視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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