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當自己家啦擺好擺滿真爽 --閱讀人次 : 4333 奇怪~ 這幾天到市場二樓買早餐~市場公共區域怎麼放了好幾張桌子跟塑膠椅子?
這樣不算公然霸占公共區域..還是說有付錢承租公共走道?
到底是什麼樣的觀念要做成這樣,如果大家都這樣觀念這樣擺,那不就天下大亂了?
還以為生意做越好的人會越守規矩守法且知道是非對錯的道德...
原來只要是有關自己的私人利益,好像甚麼都可以很合理都理所當然,
看到一些阿婆差點一個不小心被轉角的桌子絆倒....,如果真的受傷出事又要誰負責?真替人擔心啊~
前天看到一個年輕的基層人員很客氣的去跟商家勸導,反而被商家大聲囔囔,明明自己有錯在先卻以很忙為由,要對方不要打擾做生意,
說得好像自己很有理,再一旁聽到看到的觀光客都無言了...
做生意是真的不容易很辛苦但也應該要將心比心,在同業及客人的眼裡看來,有時候態度真的決定高度,如果不是你的真的不應該覺得是你的,這樣只會自己延伸負面影響,例如:抵制.. ,這是個令人省思的一個傳統市場,管理單位真是辛苦了。



阿珠姐平常是很客氣的啦
但如果原貼說的是事實
那態度就要修正
畢竟佔據公共空間是事實
自己理虧
~不過樓上也沒多少攤
如沒有太妨礙到其他商家與行的安全
阿珠姐不妨多付雙倍租金給公家
反正生意很夯也不用付營業稅
這應該不難……


鼎邊銼已經等於是代表南竿的美食了
遊客到訪必吃的早餐
建議縣府提供一個解決方案
看是改善座位區還是圈起來之類的
租金多少阿珠姐應可再談
遊客的確需要地方坐
不然捧著到處吃也不會更好


位子不夠其實可以提供外帶或現場等位子?或有更好的辦法
畢竟是公共區域,本身就不該霸佔
不然就老闆娘自己承租更多店面,而不是佔用公共區域
這樣對其他攤商也不公平,看其他攤商都很守法
不是自己的真的別強求


公所的工作人員辛苦了!!之前去店家吃東西,老闆娘的確是很客氣,可佔據公共空間是鐵一般的事實!總不能因為店家生意好就不遵守市場規定,不然就是自己承租店面!!無須為難第一線執法人員,如果屢勸不聽,就會同警察局開單,畢竟也已經好言相勸了,該有的規矩還是要遵守!!否則難以向其它手法攤販交代


Anonymous wrote:
阿珠姐平常是很客氣的啦
但如果原貼說的是事實
那態度就要修正
畢竟佔據公共空間是事實
自己理虧
~不過樓上也沒多少攤
如沒有太妨礙到其他商家與行的安全
阿珠姐不妨多付雙倍租金給公家
反正生意很夯也不用付營業稅
這應該不難……
這真的很明顯已經影響到行人的路權,跟付多少租金沒有太大關係,如果每個攤位都願意多付租金換取空間,市場不就連走的空間都沒了!!店家自己應該也要有基本的修養,錯在先,還怪罪第一線工作人員,這有點說不過去


我看這篇打文章的人只提到大聲囔囔並沒提到態度不好啊@@
還有那段:看到一些阿婆「差點」一個不小心被轉角的桌子絆倒。這是假設語氣吧?並沒有說真的絆倒啊~
所以看起來打這篇文章的人並沒有不實指控的問題呦
建議心平氣和看完文章再回覆,不然顯得自己沒以客觀角度看待且只袒護自己人的感覺



觀光客的我,看本篇文章看來比較像是客觀的探討這環境發生的狀況,並無謾罵與人身攻擊,只是客觀的探討事情的因果,有些時候人真的要自省,就連外地人第一次來這市場的,都有點覺得今天的一線人員很可憐,明明很有禮貌的詢問與告知,卻被說成故意找麻煩似的,其他不清楚的路人卻還幫腔,我在店內吃東西是覺得有點不舒服,生意時間是沒錯,但不用拿這個狀況當理由,而不去看看自己作為是否需即時改善,看來兩方都有難處,守好自己本份,和氣生財才是生意長久之本..




我看這篇打文章的人只提到大聲囔囔並沒提到態度不好啊@@
還有那段:看到一些阿婆「差點」一個不小心被轉角的桌子絆倒。這是假設語氣吧?並沒有說真的絆倒啊~
所以看起來打這篇文章的人並沒有不實指控的問題呦
建議心平氣和看完文章再回覆,不然顯得自己沒以客觀角度看待且只袒護自己人的感覺
訪客兄,我是以客觀立場認為(大聲囔囔幾乎等於態度不好),還是您認為有人跟你大聲囔囔的講話態度是很好的(大聲囔囔是大聲喊叫的意思,不代表他本來聲音就很大聲,而是刻意大聲的行為)
另外看到一些阿婆「差點」一個不小心被轉角的桌子絆倒,關鍵字應該是(看到),重點是您有看到嗎?,所謂的假設語氣是要有(如果),(看到一些阿婆差點一個不小心被轉角的桌子絆倒),這很明顯是一個肯定句而且是一個是實陳述,所以有沒有真的絆倒也不是重點了。
當然我也認為桌子擺好擺滿的確不對,店家應該改善。




從開版網友的標題和內容,以及後續網友的回應與討論來看,大家都著眼於兩造的是非,却忘了南竿鄉公所的角色。
大家都不會否認阿妹的鼎邊糊已經是名聲遠播,遊客來訪必吃的馬祖平民美食。任何一個有作為的政府,在規劃舊市場改建時,必定要考慮到這間名店的營業狀態和未來的發展。因此,鄉公所有兩個方案可以預先評估與規劃,就是獅子市場二樓是否規劃成為美食區,設置公共座椅,凡阿妹或其他小吃,都可以使用公共座椅。或是,規劃一個阿妹店外的專區,讓阿妹擺放桌椅,但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這個專區需要付租金。
政府應該有高瞻遠矚的眼光,如果事先未規劃,事後也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要造成店家、管理人員和遊客「三輸」。所以,該是南竿鄉公所進場處理,鄉民代表嚴正關切的時候了!


真的是笑死人
台灣隨便一個百貨公司的美食街走道都比這裡小
佔用只要有合法管理及使用者付費
為何不可?
建議縣府直接在2樓空間擺放公有桌椅
大家都憑本事來做生意
像百貨公司那樣,客人先佔先坐
這樣比有錢有客人就是老大來的好聽多了


Anonymous wrote:
真的是笑死人
台灣隨便一個百貨公司的美食街走道都比這裡小
佔用只要有合法管理及使用者付費
為何不可?
建議縣府直接在2樓空間擺放公有桌椅
大家都憑本事來做生意
像百貨公司那樣,客人先佔先坐
這樣比有錢有客人就是老大來的好聽多了
在這幾天去市場買菜的觀察公共區域擺放桌椅的狀況
看來不像是有合法及使用者付費
只是不確定擺放者有沒有「事先」向管理單位申請的動作
規劃美食區是好事,但有沒有「事先」禮貌性的問候及申請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說大家都在公共區域都要求多餘的空間,那走道的空間不是越來越小嗎?
公共桌椅確實是需要規劃的,但是否讓現在守規矩的攤商感到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