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煽動馬祖人自相殘殺很有快感是吧?
別人是善意厚道提醒鄉親注意言論自由的拿捏,
反而立刻看到還是這麽急著想借刀殺人。
一面裝無辜撇清
一面就是橫眉羞辱人的惡煞
應該早就習慣這樣雙重人格了吧
馬祖百分之七十人口結構是公務員,而登記者又限於馬祖籍,所以本來登記者就有可能是分佈在各局處的公務員本人或其親戚與宗族,用這理由做有舞弊的藉口,是你因選舉因素才這麽想黑劉增應。
這應該要追查的是縣府是否有如爆料者所言是「逼」各局處的逼字,而不是登記者的背景跟公務員有關就表示有舞弊。
你故意撇清自己跟選舉無關,而就贓別人留言就是跟選舉有關,是你一貫的梗。
從你在馬網和靠北馬祖的言語就知道你扮演的攻擊性。
人在做,天在看。有一天當別人發現你只會借刀殺人,而不顧網站管理員與別人因你的煽動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的手段時,你這種無江湖道義可言的操盤手段,終會讓馬祖人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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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請法院調出合宜宅登記申請者的資料查查看是不是縣府公務員或其家屬不就一目了然)?
一目了然什麼?
怎麽會有這麽好笑的「證據」、法官如果照你的話來判、早在清水國宅蓋成時、就一堆公務員要被叫去法院問了。
你想要拉下劉增應可不可以不要老是做半套的抹黑、可不可以認真點先做功課再考慮要不要潑糞?
你去看合宜住宅的登記條件資格是什麼?
有說不能是公務員?
有說公務員的家人、親戚不能買?
笑死人了、我還以為縣府還真的作假咧、原來你指控的理由是登記者的背景有公務員和是公務員的親戚啊?
馬祖五宗五同、都快家戶有公務員了,依你這種指控,合宜住宅還有幾個人有資格登記?
賣不出去你負責全吞嗎?
還真的希望縣府提告咧
但我知道你一定很爽,因為不管是告得成或告不成,
都不會是你有事,反正你趁機黑劉增應的目的已達到,而別人的孩子也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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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院調出合宜宅登記申請者的資料查查看是不是縣府公務員或其家屬不就一目了然?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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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就是「證據」啊?
台馬之星絕對不能有公務員和其五宗五同去搭,各局處辦的活動也是,不然就是有問題,是吧?
誰才是想選舉選到想到這種「絕妙好計」的天才?
Anonymous wrote:
聽說有人要告了是吧?快點去告吧,我們也想看看法院最後怎麼裁決,究竟有沒有爆料者所說的事?一群冤親債主們不要整天在這唉ㄚ唉的,要告就去告,順便請法院調出合宜宅登記申請者的資料查查看是不是縣府公務員或其家屬不就一目了然?煩死了,什麼靠北馬祖版主、馬資網劉家國也要負法律責任這種蠢話都說出來,還學法律的咧,一群選舉選到變甕央的老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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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猜有兩種假設情況:
1
當時合宜住宅開始登記時,登記還不踴躍,不是說還只有寥寥23人去登記...
所以那時縣府大概有開會希望屬下多宣傳與推廣。
後來的熱銷是,本來馬祖人還真的家底雄厚與希望有合法新大樓可購、觀望一陣後,雖然價格還是高,但因馬祖人還真的有錢多,當然就多少加減也買一間準備給子女,因此結果就是供不應求。
但這當時的鼓勵各局處去推廣的指示,就被有心人拿來渲染成是「逼」「強迫」還有什麼「認配額」..
2 就是在縣府鼓勵各局處去推廣時,有馬屁精揣摩上意,還真的假傳聖旨來強勢要求屬下交出推廣成效,好讓其去邀功,小咖們苦不堪言就發生靠北指控的底人就隨便找一堆人頭來假登記,先應付了事,等交訂金時再耍賴棄權就好。
但說真的,我個人是比較傾向真實情況是接近第一種假設。因為馬祖是個沒有秘密的地方,人少卻嘴雜,再加上各自政治支持不同,劉增應不太可能蠢到下這樣馬上就會被八卦出去的所謂強迫各局處認領配額,弄人頭應付給外界好看的指示。
不過以上的兩種不負責假設還是要等縣府回應解釋,或是否有進一步的證據或人證來支持爆料者說的是事實。
不告,外界會認為縣府心虛,以後阿狗阿貓阿猴都可再任意指控黑縣府。
告了,靠北馬祖管理員就得給出貼文來源出處
爆料者也得提出他的指控有所譜的證明。
但不管告不告,縣府先出面說明與回應是必須的,因為這指控畢竟太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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