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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毛澤東惹的禍! --閱讀人次 : 2116 民主自由的可貴,在於人民有100%的言論自由,無論你怎麼批評政府、官員,都不必耽心「被劉曉波、被李明哲、被709大抓捕、被余文生、被認罪、被病死、被畏罪自殺....」。
感謝馬祖縣政府文化處處長來馬監贈書之便,向我約稿,邀請我能撰寫1980年代之前白色恐怖時期,在馬祖發生的許多荒謬怪誕的「匪諜故事」,搜錄編撰成冊,供國人參閱。回顧那個年代的風聲鶴唳,和珍惜今天民主自由的得來不易,確實保障人權。
民國67-69年間,我曾服務於馬祖警察局,負責保防安全業務,接觸到許多機密的考、監管人物資料,看過許多被認為「思想偏激份子」的檔案,也辦過幾件「匪諜案件」,其中最荒誕的是那件「毛澤東不妥文字案」,簡直是莫名其妙透了。勞民傷財、興師動眾、無肆擾民、大張旗鼓的偵辦,還請來調查局的筆跡鑑識專家共同參與。最後人抓到了,却發現無「法」可罰。
為了一個工人無聊的在工地牆壁上寫了「毛澤東」三個字,把它用又沖刷掉就完事,却見獵心喜,如獲至寶,可立大功的心態,封鎖現場,向局長報告。霎時間,引來了警察局、調查站、反情報組、政四科、憲調組、閩北工作處、縣政府人二室等馬祖的七大情報特務機關蜂湧而至,搞得天搖地動、人仰馬翻.....
警察局下令,在未查出「匪諜」是誰之前,所有可疑的涉案人及「案發地」附近的居民,一律受管制不准出境赴台。且飭令住在馬祖港的居民及中正國中的教職員,在該處作工的工人等等,每個人都必須在警員面前抄寫「東方沼澤地裡有幾隻毛毛蟲」12字,不得找人代寫,民怨沸騰。在那個保密防諜的戒嚴年代,又是前線戰地,誰敢吭聲?
然而,在整個偵辦的過程中,七大情報特務機關,無一人提出質疑---為什麼要辦此案?寫毛澤東三個字的人,究竟犯什麼法律?
後來在工地工人的檢舉告密和筆跡鑑定吻合下,終於把「匪諜」抓到了。但是從警察局移送縣政府軍法室時,却不知道該以什麼「罪」來移送?(那時還沒有法院和地檢署,人民犯罪,一律送縣政府的「軍法室」以軍事審判)。
經與軍法官請示後,却被訓了一頓說你們警察局胡搞亂搞,人家寫毛澤東又沒犯罪,誰叫你們自找麻煩,大辦特辦,搞得老百姓怨聲載道,罵聲連連,要我們自行善後。
我向陰劍鳴局長建議說:那位「匪諜」本來要寫「毛澤東壞蛋」,因為壞字不會寫,所以就沒寫下去。姑念他素行良好,又坦承配合,不予追究,放他回家,草率結案。那位「匪諜」以為死定了,却突然峰迴路轉,不敢相信.....跪下來嗑頭道謝?!要是在今天,他應該控告警察局冤獄賠償。時代不同,不可同日而語。
在任職期間,我翻閱了許多舊檔案卷宗,有一位國中老師,因為教學生美術課畫向日葵花,被人檢舉是「為匪宣傳」,因為中國(共)曾定向日葵為國花。那位老師被折騰到快發瘋,最後雖然未被定罪,却已經精神分裂,無法續任老師,而離職去了台灣發展。
許多漁民為了要收聽對岸電台廣播節目,以便作為翌日是否能平安出海打漁的準據,但却被抓去警察局、調查站嚴刑烤問,為什麼要收聽共匪的廣播?思想有問題....
此外,還有許許多多在那個年代視為理所當然的「怪案」,而在今天却是不可思議,難以理解的事,如在某人家裡搜獲毁壞廢棄的籃球,搜到撿到尚未上繳的砲宣單....不一而足,都會被以「涉嫌匪諜」遭疲勞轟炸式的逼問偵訊。筆者將逐一整理撰寫,先在本園地貼文,然後再搜錄轉請文化處審核出書,敬請讀者不吝指正,亦歡迎共同參與撰寫,還原那個白色恐怖年代的「匪諜故事」。
西方朔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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