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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林泉利老師的一封信 --閱讀人次 : 3222 給林泉利老師的一封信
日前在馬報看見你發表的文章,我想老師應該知道這種發言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你說應該以前某主任小孩圍棋很投入,造就林康老師有機會靠收徒營生。
我覺得很好笑,林康在13歲就是圍棋老師了,他不用靠收徒營生,他的獎金就夠他用了。
你說林康為了束脩補習收入,把xxx羞辱到一無是處......
我想請問林泉利老師,你確定林康有收費嗎?
從5年前到現在,林康在所有學校內的授課都是分文未取。
林泉利老師,請你3日內在馬祖資訊網公開致歉;
並於一周內在馬祖日報中以頭版的全版廣告向林康、陳冠人處長及馬祖資訊網劉家國站長致歉。
如5/15我仍未在馬祖資訊網上看到林泉利老師的致歉函,我將提出毀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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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