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樓上網友是否有誤會,以下是馬祖區漁會今天在本站社區布告區張貼的「23屆會員代表、漁民小組正副組長選舉」公告,內含東莒:
馬祖區漁會 發表時間 : 2017-03-13
主旨:為辦理本會第23屆會員代表、漁民小組正副組長選舉,請各會員踴躍參加投票。
依據: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相關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9月29日農漁字第1051347406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 選出名額:本會第23屆漁民小組應選出會員代表25名(第1小組南竿鄉13名、第2小組北竿鄉7名、第3及第4小組莒光鄉3名、第5小組東引鄉2名),各漁民小組組長、副組長各1名。
二、 投票時間:106年3月18日上午08時00分起至下午16時00
分止。
三、投票地點:(分區投票)
第一選區南竿:漁會二樓會議室
第二選區北竿:北竿塘岐村老人活動中心
第三選區西莒:威武陳元帥廟地下一樓
第四選區東莒:東莒活動中心
第五選區東引:東引鄉民眾活動中心
四、請投票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
開版所提3月7日漁會選舉投票地點的漁貞字第106000118號公告,刻意設不設第四選區東莒投開票所,在發布前未知會馬祖區漁會理事長及理、監事。而馬祖區漁會歷屆歷次選舉,莒光鄉傳統均依法規定設立東、西莒兩處投開票所,漁會總幹事曹成俤竟然擅自作主剔除東莒投票所,使東莒漁民要冒著風浪跨海到西莒投票,蓄意製造不便,降低投票率,意圖妨害選舉使某候選人不當選,藐視法令恣意妄為。
感謝做為馬祖區漁會主管機關的連江縣政府能夠主持正義,
感謝莒光鄉鄉民代表副主席林宏豫、鄉民代表王秀金反映民意,
感謝漁會理事長劉鴻君及多位理事陳情力挺,
這一回沒有讓曹成俤陰謀得逞,讓他「七舞、八舞、亂舞!」
依據漁會法施行細則第30條:「漁會對外行文,……;其為對外行使權益、修改章程、處分財產,辦理改組、改選、補選、法定會議紀錄、會務、事業計畫、工作報告及預、決算之報備等事項,由理事長簽署,總幹事副署;……」,開版所提公告漁會選舉投票地點的漁貞字第106000118號公告,既然實際上未經過理事長簽署(理事長事先毫不知情),就是無效的偽造文書行為。
請曹總幹事記住!依法漁會辦理改選事項的對外行文,由理事長簽署(總幹事副署)。
我們小漁民很害怕你違造文書,犧牲漁民權益,破壞我馬祖漁業生態。
已有 9 位網友鼓勵
說到漁會選舉
這讓我想起令人氣憤的事
去年底由漁會舵手主導欲修改「放寬雇用大陸漁工船作業規定」由距岸1000公尺漁船作業,調整為距岸50公尺,甚至找了漁業署高官來背書,引起部分地區漁民、尤其是釣客非常大反彈,而縣長、議長也公開表示反對。
這是主導未來馬祖漁業發展及保護海洋資源的漁會所應該做的嗎? 什麼漁會宗旨對某人來說都是個屁,利益才是真的。
可惜馬祖人對於如此遺害馬祖四周海洋資源,又是主導未來馬祖漁業生存的英明神武之人,重重提起,又輕輕放下,這實在是非常諷刺。
而更是英明神武的連江縣產業發展處上級指導單位,到底有沒有糾正舉動?到底你們漁業科設置宗旨是什 ?
有什麼比保護馬祖海洋資源重要?
主導永續保護馬祖海洋資源的漁會舵手,竟帶頭扼殺孕育我們的海洋,這有天理!!
選舉,各方有手段,各顯神通,無可厚非
但在位者,曾有如此斬斷馬祖海洋資源的主張,令人心寒。
以上事實,可做公評 !
請鄉民指教!
-------------------
另外>>
我覺得版主貼的是漁會針對選舉公告前後的差別
但做為機關團體,對於選舉業務應非常熟悉,依往年漁會選舉模式,不可能不設東莒投票所,雖後有補救措施,重新公告,但失職之事是必然!
鄉民對於這種事情,都能輕輕帶過,以謾罵掩飾其過失,同樣之人可想而知!
本版回覆鄉民護主心切之心,可以了解。
您們擁戴的人,就是上述我所說:欲扼殺馬祖海洋資源之帶頭大哥
好樣的!
已有 8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