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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只募到4萬 樹黨蘇柏豪臉書告急 --閱讀人次 : 3159 本站訊:
主動代表樹黨遠征馬祖,參加立委選舉的蘇柏豪,今天在臉書貼文,表示預估選舉所需經費是50萬元,但目前為止只募到4萬元,請大家多多幫忙。
蘇柏豪今天在臉書表示,在馬祖的選戰之艱困難以想像,他沒有資源組團隊,只有候選人一人獨自接戰。即便有人願意提供位置,也沒有資源可以掛看板,更不要說連保證金都相當吃緊。上次貼出告急後,得到不小的迴響,馬祖選區的政治獻金終於從4千元提升到4萬元。不過離競選經費的預算50萬元仍有46萬元的差距,離保證金達標的20萬元也還有16萬元的差距。
蘇柏豪說,他是不得已必須再次向大家告急,他一直相信,有環保的的選舉才有清廉的政治,希望大家多多幫忙。
►線上捐款平台
https://goo.gl/2uXJft
►臨櫃劃撥/郵局轉帳馬祖
戶名: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蘇柏豪政治獻金專戶
郵政劃撥 503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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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分這幾個部份~節錄至WIKI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修改民法中,現有關於婚姻與家的描述,從男、女兩性修改成兩人,例如將夫妻改成配偶,將父母改成雙親,使得法律除了可以承認和保障男性與女性之間的婚姻關係,也擴及同性戀、跨性別、變性等性別之間的婚姻關係,並將訂定婚約的年齡限制,從男女有分,改成17歲,結婚的年齡的限制,也從男女有分,改成18歲,除此之外,婚姻雙方在民法的其他權利與義務,在此法案中,並沒有做任何的變更。
伴侶制度草案
非婚姻關係,以法國1999年修法通過之民事結合(2013年法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前,法國政府給予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為基礎,為雙方成年人為共同生活簽訂之民事契約,且排除直系親屬,且同一當事人僅能從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擇一締結,基本精神為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締結成伴侶的雙方,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婚姻的配偶相當,與婚姻制度的不同,在於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的成家方式。伴侶制的雙方,如無約定,採分別財產制,並可協商繼承權,無性忠貞義務,可申請民事賠償。解除伴侶關係,無須雙方同意,單方即可解消。
家屬制度草案
家屬是2人,或2人以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關係,現行中華民國民法中對家的定義,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家屬制度草案修改為不限於親屬,例如無血緣關係之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均可成家,在戶政機關登記後,即可獲得法律上的承認。這個草案由於修改家屬的定義,受到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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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項,同性婚姻主要是面臨許多宗教教義上的爭議,否則在立院差點就過關了,而其餘的伴侶制度跟家屬制度都有其必要性。
尤其是第三項家屬制度,甚至比前二項更迫切。
我們在人生中可能會面臨很多狀況,例如說出外打拼與朋友同住、出家加入佛教僧團,加入神父、修女的行列,或是現在也有一些共住社區...等
以現行的制度共住者無法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遇到意外,得急病,還是都要由原本的親屬來簽署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我就親身遇到許多案例,多半是寺廟裡的師父有狀況,但是明明都出家了還是要找俗世親屬來才行,找得到還算好,許多也不見得找得到,找到可能也一切都晚了。
我曾經的有過急重症,那時就在想,還好我還清醒能簽署所有治療上的同意文件,如果我不清醒了,那真不知道怎麼辦?
如果能有法律來定義共居者的權力與義務,那真是德政,很多人能因此受惠的。
而伴侶制度部份,歐洲已經行之有年。現在許多人不希望受到婚姻的枷鎖扣住,長期同居又不婚,但是又沒有明定伴侶的權力與義務以及法律效益,以至於常常造成遺憾。而歐洲這部份已經很完整了,甚至可以看到很多人孩子都生很多了,還只是以伴侶的名義共居,也不會有太多的問題。
還有老伴的法律問題也可以靠伴侶制度來解決,許多人老了之後另一半過世,會找個老伴一起度過晚年,然而那個年紀很多已經覺得不適宜結婚了。但是若不結婚,又無法獲得法律上的權力與義務保障,此時伴侶制度就可以成為很好的解套方式。
總結,多元成家法案利大於弊,可以解決目前碰到的許多難題。如果還需要更細緻的釋疑,可以與我約時間碰面談,太多細節可以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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