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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同條例第8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
發展觀光條例第63條規定: 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擅自經營固定或流動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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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樓上言論可沒有替芹壁社區發展協會所謂之設攤背書(如果證實芹壁社區發展協會所為的話)。
事情一碼歸一碼,先搞清楚設攤那塊地是何人所有,再來說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設攤位置之地是私人所有,那人家在土地上使用權利有錯嗎?至於您們攝影者認為有礙雅觀,這只是您們主觀,民、刑法有哪一條規定私人所擁有權利土地上使用要經政府同意後才行嗎?土地若是我的,就算我在土地上升幡布,您政府也管不著啊!
至於說該設攤有無影響道路交通通行,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北竿警察單位自可依法行政,我看po文照片設攤應該沒有影響道路交通之虞。
至於說,「幾個帳篷擋在別人投資的民宿外」,跟設攤沒在同一塊地上,也沒有擋住愛情海咖啡民宿店前方視線,設攤跟愛情海咖啡民宿店一點都沒有關係。
(愛情海美觀芹壁店裡也是放芹壁特色青蛙擺飾。戶籍也牽來是不是做出愛鄉的舉動。誰愛鄉?)--------------------------------------張飛打岳飛,是在講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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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鄉人
(況且破壞景觀的地方是既成道路,政府更有義務要管理,什麼鐵甲元帥最大,有比法律更大嗎?)
設攤那一條道路確實是既成道路,但看開版主po上來照片卻沒有看到有妨害到交通通行之情事啊!政府依法行政,沒有妨礙道路通行,哪會有違法之虞啊!難道連江縣政府可以不依法行政嗎?我所謂在芹壁公共事務,以鐵甲元帥意見最大,元帥講的話誰敢不從(這是指對芹壁村民而言,出芹壁村不論),在芹壁村當然鐵甲元帥意見最大(雖然是乩童說的話,可惜芹壁天后宮沒有乩童,廟管會裡有一個人意見最大),不了解芹壁的網友,跟您說了也是白說,不會懂的。
說到連江縣政府劉縣府團隊已經開跑八個月了,對本縣違章建築問題好像也無動於衷啊!違建還是繼續違建,只是依樣畫葫蘆,罰錢了事。難道就不能起個頭從新開始新的一個規劃違建取締辦法嗎?地區建管處何時編預算有正式編制啊!
芹壁聚落保存當初未向文化部申請為聚落保存時,村裡就有人反對,最多一戶一百萬補助,卻對芹壁村合法建地限建、限高、連建築外牆都限制,芹壁人是苦主,您知道嗎?馬祖建地土地面積都很小,芹壁有哪一間房屋有建地超過二十坪啊!一大堆限制加上還要連江縣文化局審查機制,您以為芹壁人拿到好處啊!問一下現在工務局劉局長,誰是當年始作俑者啊?前楊縣長也有份吧!誰當年強姦民意,一意孤行啊!
附註:對不了解芹壁的人,可以耐著性子解釋,希望網友了解。我不是贊同影響芹壁聚落景觀,看過我po文網友應該都了解,我只是認為連江縣政府應該對聚落保存有一個管理機制,讓游戲規則有所遵循而已,當然更要依法行政。至於規則怎麼定,就不是我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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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鄉人
社論�芹壁民宿成長 業者相互學習,共生共榮--2015-08-01 馬祖日報
聚落因保存而偉大,在芹壁古厝原味修繕維護、活化再利用之後,成為馬祖優勢景點,隨著馬祖旅遊流量增多,民宿至目前為止已成長13間,相對地品質也成長,這是正向能量發展,注入新的服務元素,傳遞新的經營理念,同業相互學習,共生共榮;同時,在民宿業生意熱絡之後,周邊空間及擺設力求共同規範,不宜感覺突兀或影響整體視覺,這才是百年山城永續的活水。
只要是不破壞整體空間,芹壁旅遊度假區不管是生活上的創意都值得鼓勵,不管是在哪裡發生的,用心都值得讚美。在沉澱出發,近年芹壁民宿引進新的經營手法,的確是帶動新的氛圍,不論是住宿空間品質及餐飲服務都有很大轉變,去年在創造力的表現是指標,今年更將升級。
打造一座創意聚落,並沒有現成的公式可用,這是一種定義最廣的藝術,但開放的心態和情境絕不可少。芹壁已是休閒度假區,民宿增加及升級是必然,就像是同業形成1條街,消費者便於選擇,也利於集中聚合,對整個發展是利多。因此,我們持開放的心態,引進新的經營理念及元素,互相學習成長。至於,開放的情境,勢必朝國際化發展,未來設施及服務要顧及多元。
芹壁近年在外觀上變化,除了環境整潔有序之外,各閒置空地種植花卉及草皮,這是正確方向,不過今年在遊客增加之後,戶外空間多了帳篷及攤販,值得社區重新思考。民宿「內外兼修」,今年新開內部客房設施升級之外,外部空間也著力花木景觀,空地鋪植草皮,搭設庭園桌椅、遮陽傘,入夜、午後、清晨賞景、喝咖啡更有fu,但是要跟周邊景觀協調搭設,並可收放方便,不致影響觀瞻。
民宿經營重在用心與創意,芹壁村有新民宿加入營運,總住宿量應可拉高至200人以上,雖進入市場自由競爭時代,但現今流量成長,我們進一步應該要注意周邊餐飲及服務設施的需求配合及提升。
提升品質必須內外上下,齊心動員,在公部門方面持續必要性建設及管制, 未來整個芹壁視為「一間」旅館經營,業者店不宜將家的閒置物品堆在店裡,除內部設施必須有現代化要求舒適之外,包括周邊的環境也是經營維護範圍,全面加強服務品質,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這座百年山城只要能停留100歲以上的容顏,不要把它變成1歲,她永遠有她的價值,也不會因現今遊客進住人氣而減分,但是我們絕不能在人為上讓她流失本色、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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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馬祖日報社論對芹壁聚落民宿業者發出良心呼籲,我也來論三道四芹壁聚落一下,一個已逝去的舊日芹壁景象已不可能再現,令人無限懷念,剩下的唯一只有落日黃昏依然是小時候情景。
今日芹壁村景象已因民宿業者在商業賺錢考量下變質了,家家戶戶門前用很虛浮的花草、廉價的盆栽裝飾,馬路上也刻意擺置花盆植栽。民宿業者為了擴充營業規模,衛浴設施違建設立,汙水排放也急就章沒有依規定排入汙水下水道系統,造成環境惡臭汙染。任何地方只要業者只考量賺錢,那就很難避免銅臭下的後遺症(過度商業包裝),芹壁聚落恐也難免落入這樣下場。
至於芹壁聚落未來建築走向,唯有村民自律自重,否則在業者商業賺錢考量下,極難避免落入今日「九份化」下場。主管機關連江縣文化局要依法行政,利用公家資源輔導業者,唯有在業者及主管機關相輔相成努力下,芹壁聚落將來才有美景可期,北竿觀光資源才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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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