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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那位蔡大哥.你說的那個也是一碼歸一碼也是對的.可是你有想過嗎當初建立路燈是給行人或者是想去那裡看看風景.釣魚或是運動的時候的照明.在於想去那裡的人也是想要有一些夜間的活動你說那一些話有一些極端了.按照你這樣說大家在馬路上散步路燈壞了就不用修?是去除嗎??雖然有一些人再那喝酒或是在那吵鬧也沒有吵到附近的居民吧.還有垃圾問題是基於個人因素不是每個人都這樣.為一些人把所有的人通通都冠上稱號??哪個父母親希望自己兒女在那跌倒?再說我只是看到現況多點照明讓路更加光亮這樣晚上散步的人都可以有個明亮的夜晚.畢竟路面有一些落差.要是你自己兒女晚上帶他散步牽者他因為一些路崎嶇不平.摔傷了你的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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