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天!下水道又堵了! --閱讀人次 : 3314 有誰受的了下水道三天兩頭堵塞的,我家就是這樣










匿名討論本來就無可厚非,但是這句話從堂堂馬報總編輯口中說出,令人汗顏,記得議會質詢時張永江議員問了馬報總編輯『總編輯在馬資網有幾個筆名?』,好像總編輯回答有好幾個,對照總編輯在馬資網貼文說馬資網討論匿名分身帳號之間的政治口水文看來,豈不可笑?請問總編輯一堆筆名用途為何?他人匿名就一定是口水而總編輯匿名是光明正大?果然換了位子換了腦袋,現在官大學問大,州官可放火,百姓不可點燈?
其實總編輯在此貼這段的用意明顯在於和馬資網較勁,希望能夠降低馬資網在輿論上的影響力,其實白費心思,馬資網的影響力不是一天造成的,長期作為監督政府的媒體一貫秉持立場,這是長時間累積民眾對其信心!而馬報呢?充其量在紀錄歷史,政令宣導,現在多了一個社論天天『教育民眾』功能,能夠有看頭嗎?




一個現代社會中的公共部門應盡力避免對公民提出“實名”的義務。確實,一個坦蕩、守法的公民,是不害怕做某事時留下自己的實名信息的。不過,“實名”雖非什麼麻煩事兒,但過多的“實名”容易給人帶來被窺視的不安感,和隱私無保障的焦慮感。隨著社會開放度的不斷擴展,公民應該擁有匿名做大多數事而不被人“窺視”的自由,動輒要求“實名”則破壞了公民的這種自由感覺。
文章來源:
http://media.people.com.cn/BIG5/9421494.html
上面這段文章,竟是來自大陸的《中國青年報》,也就是說,言論自由遠不如台灣的大陸,他們的官方報紙也支持民眾擁有匿名發言的權力。這也就是馬祖日報總編輯張登傑的文章,令人不敢苟同的原因。
馬祖是小地方,五同關係緊密,很多事情並不方便用真實姓名發言,很多人不願意在貴報討論區用臉書登入發言,拒用實名是原因之一。雖然,在匿名發言的情況下,會有少數不知所云、偏激、口水等文章,但是,台灣是有法律的地方,地檢署和法院會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張總編輯曾經在議會中回答張永江議員的質詢,坦承在馬資網有好幾個筆名,筆名不就是匿名嗎?雖然如此,我們尊重張總編輯匿名發表文章的權力,但也請張總編輯同樣尊重別人使用匿名的自由和尊嚴。




還是有人破壞 所以堵塞?
依據下水道法 第31條 毀損下水道主要設備或以其他行為使下水道不堪使用或發生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還是下水道工程施工不良?
下水道法 第 6 條 縣主管機關辦理左列事項:
一、縣下水道建設之規劃及實施。
二、縣下水道單行規章之訂定。
三、縣屬下水道之管理。




1、有關珠螺村34號住戶反應下水道堵塞問題,經3/26現地勘查疑似雨、污混流造成排水不及導致回堵,本府已將此現象告知顧問公司進行檢討改善納入今年度污水管線改善工程施作。
2、代操作廠商亦有不定期巡視及清淤本縣污水管線,若公共污水管線有阻塞情形,請與代操作廠商連絡派員處理,電話:26933(惠民實業有限司),或工務局水利課電話:23242轉13。
3、再次提醒為確保污水下水道系統暢通,縣府呼籲鄉親平時應注意正確使用污水下水道,勿將菜渣、毛髮等丟入水管或馬桶內,才能真正享受公共建設帶來衛生進步的生活好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