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先搞懂什麼叫「不在籍投票」,才能提供意見給縣府 --閱讀人次 : 1943 今天馬祖日報刊登了一則新聞,由於立委李俊俋建議103年於離島地區縣長選舉先行試辦不在籍投票,連江縣政府為慎重起見,惠請各界提供卓見。可是,民眾有多少人懂「不在籍投票」?如果不懂,又如何提供卓見?
根據台灣大百科全書指出:
『世界各國的不在籍投票制度有五種類型:(一)提前投票、(二)通訊投票、(三)代理投票、(四)特別投票所投票、(五)移轉投票。
我國目前並無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僅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針對選務人員設有「移轉投票」的制度。該法第17條第2項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得於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目前政府正規劃將選務人員在工作地投票的「移轉投票」制度,進一步擴大適用於國內的軍人、警察、矯正機關收容人、學生及勞工等身分的選民,優先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中的「移轉投票」,惟仍需由選民事前申請,將選票由戶籍地移轉至工作地或求學地,由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天」、「前往投開票所」投票;亦即目前所規劃的不在籍投票,僅限於國內實施,並不適用於海外臺商或華僑。政府原擬自2012年總統選舉實施,但因2012年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選舉而暫緩。然而,目前社會各界對於不在籍投票的實施是否易導致選務爭議,仍存有若干疑慮。』
以上資料來源:「臺灣大百科全書」網站,作者為蘇子喬。全文如下: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356
任何投票模式的改變,都是茲事體大,有興趣提供意見的民眾,可以參考以上論述,大家先在馬資網做一番討論吧!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