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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邀請"連江航業"派員隨船,查看東莒碼頭人員上下之安全 --閱讀人次 : 10447 本人董宇涵不才,於原陳船長休假期間(8/25-8/28)代理其船長職務
代理期間正適逢"天秤"颱風,行經南台灣附近徘徊
因颱風外圍所產生的湧浪以致東莒碼頭靠泊不易且人員上下危險
於25.26代理兩日的六個航班,因東莒碼頭湧浪關係造成大小纜繩五根斷裂
船尾兩舷繫纜樁損毀,兩名船員因作業受傷
本人已於26日告知公司並請代為轉達"連江航業"
為考量人員及船泊安全,請公司與連江航業協商
27日航班可否比照颱風天發佈停航
或考量到東莒碼頭上下的狀況,改成只靠泊西莒後返回南竿
卻都得不到"連江航業"善意的回應
於電話中也告知"連江航業"歐課長
依據中央氣象局1630以後發布的馬祖近海海象
風力(級) 4至5陣風7級 風向 東北轉西南風
風浪 中浪至大浪 浪高 2至4公尺
亦告知知道風力不大是可以開航的範圍,但浪高4公尺是危險的範圍
但,您只有經鬆的ㄧ句,合約只管風力浪有多高"連江航業"不管
能不能靠泊能不能上下都是船上的責任
只要船開的出去都有辦法靠泊
小弟不才,才疏學淺,技術不佳,在此請教"歐課長"
您知道在大海中產生的4公尺浪有多高嗎??
在東莒碼頭造成的抬湧現象有多恐怖嗎???
27日發布的西南風產生的西南湧是一整個往東莒碼頭灌進去,您知道嗎??
今天受傷的是我船上的兩位船員
如果今天受傷的是兩位鄉親或遊客呢???
合約比人命重要??
想當初,歐課長是以應徵"工程師"職位進入"連江航業"
既是工程師合格應該備有合格的相關船員證照
亦屬於"海上的專業人員"
在此小弟不才,邀請"歐課長"於27日0700航班隨船
您"歐課長"比較專業請您來指導小弟在此狀況下如何進出東莒及靠泊
以及如何讓人員安全的上下又不會受傷
依據合約船舶只負責執行航班,當航班執行上遇有困難請求您上級單位協助
有錯嗎???為何又把所有責任推給別人
PS:已上發言僅代表本人 董宇涵,與馬祖之星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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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癡一場夢~
因近東島碼頭湧浪過大,被扯斷的纜繩
其他斷掉的纜繩
被扯斷的軌桿
片片殘骸
莒光的航線因為馬祖之星的加入,才漸漸讓居民及遊客感到搭船去莒光不是那麼恐懼的事情,這次因為天秤外圍環流的影響,造成東莒島碼頭的湧浪之大的程度,遠比電視播報厲害,以致於馬祖之星停靠的時候,甩斷了大小五條纜繩,船尾繫繩軌鋼斷裂,斷裂的纜繩甩到外籍船員的小腿,瞬間造成瘀傷。
懇請連江航業不要再以"合約履行"、"依法辦理"去處理這樣攸關船員、居民、遊客性命的問題,生命安全遠比那些教條來的重要不是嗎? 試想如果斷掉的軌桿甩到的是居民、遊客的身上,連江航業還是以"履行合約"處理嗎?馬祖之星如果因為"履行合約"而船體損害,無法駛船,試問連江航業又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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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復董宇涵船長:
先生所言與本人處理情況略有出入,茲將8月26日17:24貴公司來電及本人處理情況詳述如下:
一、8月26日下午17:24佶星航業劉煥騰董事長來電謂:「東莒碼頭湧浪洶湧馬祖之星靠泊不易,是否能只航行至西莒…」,本人深知馬祖之星船體長且輕,靠泊東莒有其危險性,但合約第三條明文規定乙方需完成一趟次(南竿-東莒-西莒-南竿)始給付合約價金,故立即建議貴公司馬祖之星先航行至西莒等待,西莒-東莒旅客則租用莒光海運行之莒光號接駁輸運(可停靠內灣之碼頭),並告知貴公司其縮端航程節省之油料應足以支付租船費用,劉董事長謂:「言之有理」。
二、18:20佶星航業洪小姐來電謂:「明日全日要報停航」,本人告知依合約第十二條第三款第6條規定:「船舶檢查證書上註明航行限制條件之船舶,應恪遵航行規範,尤其注重航安,如有違反之情事,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船舶檢查證書未註明航行限制條件之船舶,亦應注重航安。以上均依中央氣象局預報資料(即點選中央氣象局網站-天氣預報-漁業氣象-台灣近海-馬祖海面),氣象陣風達10級(含)以上時無論船隻是否註明航行限制條件,均應停航,陣風達9級時則由船長視風力及浪高狀況後決定是否停航,如海況未達停航標準,乙方航行船隻受航行限制條件無法開航時,應尋替代船隻航行正常航班。」故本公司礙難同意停航,西莒-東莒之間望能接受建議僱用莒光號接駁,或依合約改用替代船隻航行,往年承包航商皆如此處理,也不是只有今年才出現湧浪。
三、6月1日本次合約起始至今, 貴公司發生數起事件,皆由本公司人員協助排除,從不推諉,均也完成任務;依合約規範是貴我雙方的正道、提供穩定的交通是貴我共同的目標,出現困難時,要盡力去解決,停航造成旅客的不便是下下之策,克服困難的過程中也同時精進了做事的能力,我們彼此共勉。
(附記:本人複姓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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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更正”歐課長”為”歐陽課長”
對姓名上稱呼弄錯,先說聲抱歉
1、既然合約都有提到船長可視風力及浪高狀況後決定是否停航。
請教”歐陽課長”預報浪高4米,是否無礙航行?本人亦用浪高4米礙於航行
向課長提出停航,課長卻不同意,請問,浪高需要達幾米,才合乎標準?
既然船長留有最後決定權,為什麼,又否決船長的決定呢?
既然否決一定有課長您的理由,如此,本人也依據合約,邀請課長您來隨船體驗4米浪高有錯嗎?既然早上到了碼頭,怎不順便隨船呢?
2、本人PO文用意是為突顯東莒碼頭面設備有多嚴重不足,一樣是莒光,西莒為什麼沒停靠問題呢?東莒的消波設備在那?明明就是碼頭問題,又扯到是馬星沒法靠泊,馬星沒靠上去嗎?人在那樣的情況下有辦法上下嗎?(請看清楚文章內容,6、7年前是這樣,6、7年後還是這樣)不知道”其他船都可以靠,只有馬星不能靠”這句是出至您口還是您長官之嘴?請問,那艘客船在這樣抬湧情況下,會平穩的?上下人員會安全?這樣還不足以夠成危險標準?
3、本人是以船長立場發文,只知道於任職內做到替公司保護財產及船上所有人命安全,有錯嗎?明知危險,為什麼還要嚐試?非得搞到出人命,在檢討?在說出事情,被抓去關的是我,不是您”歐陽課長”,您願意替小弟擔保嗎?
邀請您來體驗4米浪,不為過吧?
4、告知小姐,只管風力,不管浪高,這出至您口,沒錯吧?這樣有出入嗎?邀請您來隨船,有錯嗎?
5、是碼頭設備的問題,為什麼硬把問題一直導向船上,說是船舶問題?
以後新船回來,就沒這抬湧問題了?小弟,預測,新船320噸甩起來比馬星還刺激還精彩...小弟這個船長職務可以不做,但人命安全,小弟擔不起,待原船長回來後,小弟在與公司商討辭去船長一職,這樣,”歐陽課長”您也有證照,下次這樣颱風甩湧天氣,您這麼專業,您來當船長跑跑看好了,小弟決對高薪聘請您這樣的”專業人才”小弟認輸
PS:以上僅代表個人,與馬星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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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癡一場夢~
我說董船長呀,為什麼別人可以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當官,而您只能在外面風吹雨打的做工,這就是您不如別人的地方,因為您太有責任感啦。而且您只有邀請官員隨船,並沒有明說要在何時隨船,那些大官可以挑一天浪高4至6(cm)的時候,十多位大官浩浩蕩蕩隨船一趟,隔天馬報就有一篇「為了表示其重視旅客行的安全,OOO親自率領十多位官員,特地隨船赴莒光勘查及體驗一番,發現一切都非常的舒適及安全,並不如董船長所言那樣恐怖、危言聳聽,這一切都是阿董的陰謀啦.........」,那時您能說什麼?
舉個假設例子來說:如果有民眾抱怨為什麼停航不開船,當官的可以回應說「依我專業的判斷 ,可以照常開航,但他們(指您們公司)卻推諉湧很大,所以拒絕開航,這是船長的錯誤,不關我的事」;反之如果航行及靠迫期間發生了危險,造成旅客傷亡,追究責任時,當官的可以回應說「依我專業的判斷,這種風浪明明就不宜開航,但他們就是不聽我們的制止,硬要強行開航,這是船長的錯誤,不關我的事」。注意到沒,不管有事沒事,開頭都是依我專業的判斷,結尾都是船長的錯誤,不關我的事。這就是當官的必備要件。
放眼國內至少有大半的官員都具有這種惡魔果實的能力,不管事成或事敗,總有一番冠冕堂皇的官方用語來為自己解套,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一切都是阿共的陰謀,但個個都能平步青雲,至於像董船長您這樣有責任感的官員,早晚都要下台以示負責了,所以您就別太認真了吧,懂(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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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此情此景,我想說︰馬祖鄉親您們辛苦了!臺灣旅客您們也委屈了!我想對於沒搭上船的旅客,或在地鄉親真是有夠給他傻眼!想請問地方政府和船公司是否要計劃補償未上船的旅客呢?
我想事情既已發生,誰對誰錯只在爭一個「理」字?決策政府相關部門,請真誠拿出一點「魄力」,跟一點「愛民如子」之心情。敬請記取教訓,擬訂往後改善措施才是上上之策,畢竟人命關天!「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世界巨輪不斷向前在轉動!馬祖也在牛步建設中。但關係許多鄉親及旅客安全的各項措施,始終在原地踏步,並一再得過且過。這就是我們鄉親要的嗎?
試問︰楊縣長大人︰難道一定要等到事情發生後,大家才會像事後諸葛嗎?再請問︰地方議員們,您們現今又在何處避暑呢!馬祖鄉親及旅客安危的監督呢!養兵千日用在一時,現在我們正需要您們雙手拉一把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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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影片看起來
根本就是在玩命
這部影片可以取名為 :( 玩命關頭之馬祖驚魂記 )
角逐明年各大國際影展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
國內有一堆產官學的專家 都可以搞定
我們可以分為 短 中 長 期 以及 治標治本 還有 規劃面 執行面 管理面
但以上分析那麼多 如果真的說完可能大家都睡著了 ......
來說個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吧 :
找一個黃道吉日
天氣與海象和影片中的狀況一樣
然後 請海龍的弟兄們擔任船長與船員 ( 請記得幫我們的海龍弟兄保保險)
乘客就請 交通部長 馬祖縣長 兩位長官搭乘就好 ( 當做長官專船 )
距離乘船處 100 米
設立國際媒體拍攝區 ( 用長鏡頭拍攝 確保媒體記者安全 )
如此一來 馬祖可以很快名揚四海 享譽國際
從此以後馬祖將會吸引全球熱愛冒險的玩家蜂擁而至
馬祖就可以大大的繁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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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馬祖日報
東莒碼頭湧浪問題 縣府:長期計畫、短期措施改善 擬新建350m南防波堤 9/5經建會審議
【本報訊】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東莒猛澳碼頭近日出現湧浪現象,「馬祖之星」於25、26日停靠猛澳碼頭時,發生5條纜繩斷裂情形,並造成2名船員受傷。連江縣政府表示,縣府極為重視莒光鄉親的交通權益,針對東莒猛澳碼頭問題,將以長期計畫與短期措施,分階段務實進行改善。在長期計畫方面,將計畫於沙灘區南側新建W42.5°N向南防波堤350m,該計畫在今年初已提報交通部,行政院經建會將於9月5日進行審議,為求改善時效,縣府已先「搶進度」發包鑽探作業,近日將展開鑽探工作。如果各項行政作業順利,南防波堤明年即可施工,預計民國105年可完工。短期措施將要求船公司選擇安全適當之繫纜繩,汰換過細或老舊之纜繩,同時在莒光交通船無法靠泊東莒時,以小船加強東、西莒之替代疏運。
東莒猛澳碼頭由於過去技術與政策的錯誤與誤判,造成目前碼頭設計不佳,無法滿足莒光發展需求,長期以來受到莒光鄉親的質疑與批評。猛澳碼頭現為單突堤式防波堤兼碼頭,屬於「看天型」碼頭,需視天候條件決定停泊碼頭北側或南側,西南季風時船舶停靠北側,東北季風盛行時則靠南側。在夏季颱風(SSW向)波浪入射至猛澳碼頭區近岸海域時,北側碼頭雖有部分遮蔽作用,但波浪再繞射後,碼頭區依然仍有2.8m之波高,因此颱風期間猛澳碼頭現況無法提供船舶避颱之功效。
為改善猛澳碼頭,縣府與相關單位多次進行研究討論,經統合各方意見,並經專家研擬設計,縣府最後擬定將於猛澳沙灘區南側新建W42.5°N向南防波堤350m,距堤頭100m處再設置50m之垂直內堤。南防波堤完工後,將可使現有猛澳碼頭區形成完整港型,以維護旅客貨運安全,亦能提供莒光地區小型船舶避風之水域。該計畫並在今年初提報交通部,交通部於6月呈送政院,經建會將於9月5日進行審議。為求改善猛澳碼頭時效,縣府腳步馬不停蹄,已先完成鑽探作業之發包,近日將展開鑽探工作。縣府工務局表示,在行政院通過此案後,如果各項行政作業順利,南防波堤明年即可施工,預計民國105年可完工。
馬祖港實質建設計畫(101-105年)有關東莒猛澳港的部分,將包括三大項目,包括:一、基礎設施改善現場調查及細部規劃設計(含地形、水深測量);二、南防波堤兼碼頭新建工程(提報金額約3億8千多萬元);三、旅運中心擴建及交通船碼頭環境營造工程。
由於猛澳港改善計畫在行政院通過後,仍需約4、5年時間,為確保目前民眾、旅客之安全,縣府也表示,短期措施將要求船公司使用安全適當之繫纜繩,汰換過細或老舊之纜繩,船員並應隨時檢查纜繩吃力狀況,做適當調整。同時在莒光交通船無法靠泊東莒時,以小船加強東、西莒之替代疏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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