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公民投票法
第二章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第七條(公民投票權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公民投票權。
第八條(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連署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於重行投票時,仍以算至原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
曹原彰:
我認識爭取博弈事業者,都看上澎湖,金門不看在眼裏,而馬祖根本沒人要。也許大家要問,金門為何看不上,因為老共禁娼禁賭,金馬已經小三通(現在又已自由行),當然不可能讓金門有賭,否則,大陸人就終止到金門了,那金門的觀光就死了一半,金門人也不會那麼笨,賭場與觀光,寧取觀光而舍賭場,免得因小失大。那麼馬祖又為什麼完全沒機會呢?原因更簡單,那就是博弈事業的基本土地至少要8平方公里,因為設施多,包括五星級飯店、遊樂場等等,(可能記憶有誤),那麼馬祖有這麼大的土地嗎?
好,現在話說回來了,如果馬祖真的連土地都沒有,甚至沒有一個博弈投資者看上,還有什麼戲好唱的呢?
不!其實,可以透過此次大大地宣傳,讓馬祖知名度大升、能見度更深,讓臺灣的馬政府可以對馬祖另眼相看,間接討些資源,以彌補馬祖當今的困境……。
一句話,鄉親朋友們,放手一搏吧!就讓公投通過吧,我寫這篇文章固然呼應大佬順官兄的用心良苦,但也願對馬祖歷史負責。鄉親們,馬祖不會「虧」,更不會「輸」的。(2012.4.28於廈門)
前立委曹原彰「白頭宮女話當年」,透露了財團對澎湖才有興趣,而馬祖完全沒有機會的事實。可是,財團為什麼會來馬祖開支票、做承諾呢?個人認為,財團曾經找過台北縣前縣長周錫瑋,而周錫瑋也很有意願,因此,財團的目標甚至還不是澎湖,而是台灣本島。但目前就連博奕法都還沒通過的情況下,財團的策略是利用馬祖公投當作敲門磚,敲開台灣開放博奕的大門,最起碼,要讓「賭博除罪化」的博奕法,從冷凍庫拿出來審查。
馬祖在這場台灣博奕與反博奕的世紀大戰中,角色夠清楚了,那就是「馬前卒」。反博奕團體也很清楚,馬祖公投通過,將會產生「破窗效應」,接下來就是台灣是否開放博奕的攻防戰了。因此,他們比馬祖本地人更積極反賭,倒是很多馬祖人老神在在,反正不關我的事!
個人肯定曹原彰對馬祖的貢獻和關心,但不認同他「讓公投通過」的看法,如果我們想要提升知名度,讓中央更關心我們,公投的題目不如改為「是否贊成馬祖獨立?」、「是否贊成馬祖併入中國?」等等更聳動的公投,何必為財團來開路,況且,財團除了開一張空頭支票給馬祖以外,他們給了馬祖什麼?如果有誠意,先幫楊縣長把28億的三體快輪買回來,當見面禮,或許我們會願意投下贊成票,讓公投先過再說。否則,我們豈不是成了二百五?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樓上照你這樣講.馬祖是馬前卒其實投票過不過都對馬祖沒影響囉!
那還擔心財團會對馬祖做什麼啊
看看你們這些為了反博奕什麼話都講了
買28億的三體快輪當見面禮如果公投不過財團豈不是成了二百五.好像財團要投資馬祖是應該的這就是常跟中央討東西的壞習慣
博奕通過北竿扛乩文化消失澳門的在地小吃還是留著啊
媽祖廟也都還留著啊
治安敗壞以前軍管時期阿兵哥島休喝酒打架鬧事是常有的事
馬祖人有變壞嗎
以前到現在各家戶娛樂就是摸二圈
馬祖人有變壞嗎
還是很純樸啊
馬祖這麼小能壞到那裡.要藏槍藏毒品能藏在那裡馬上就被抓到了吧
如果未來博奕做起來了居住在異鄉的鄉民回流了不是很好的事嗎
看到熟悉的同鄉都回故鄉發展不是一件很高興的事嗎
看看現在只有少數的年輕人在故鄉
放眼看過去大部份都只是年華老去的老一輩在撐捨不得搬
等到那一代的人都走了.看看還有幾個人想待在故鄉
只有那些安逸的公務人員留著吧
只要有人潮才有希望.那個漫活馬祖沒人就只是慢慢變荒島走入歷史罷了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