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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2-03-23 1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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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過界罰五萬 中國船求饒:不敢了! --閱讀人次 : 3733 撈過界罰五萬 陸船求饒:不敢了!
中國時報【李金生�金門報導】
大陸漁船越界作業,前天開始施行新增訂處罰新法,一般漁船可罰五萬元至五十萬元。金門海巡隊當晚就在大膽島外海逮到一艘,對岸漁民聽說要重罰五萬元,而且還是第一艘「中獎」,不斷表示:「下次不敢了!」請求放他們一馬,海巡幹員愛莫能助,只能依法照辦。
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增第八十條之一規定,大陸船隻越界作業遭我方扣押,一般船舶可處一○○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漁船依船舶價值及不法獲利,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自前天施行。
金門海巡隊前晚九時在大膽島外○.二浬處,發現大陸漁船「閩龍漁三○三三號」越界作業,立即登船取締,逮捕船長高下遼等五人,帶回料羅隊部偵訊處理。
高下遼聽說要被罰五萬元,表示他們已有一個多月未出海,實在禁不起重罰,希望能網開一面,下次不敢再來了。
雖然對岸漁民未帶大筆錢出海,但仍可透過電匯或專人「小三通」送達方式繳清罰款,在收到錢之前,人、船均將暫時留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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