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09-09-29 12:31:47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9-29 14:21:4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9-29 17:41:18 FORM: Logged
高福泰 wrote: 每件事都有兩面說辭,端看從哪個角度來解釋, 嚴格來說雙方都沒有錯,不應在文字上做口舌之爭, 不過在公共場所或是在家裡,在自己的活動範圍期間有其他人存在時, 都應設法自我要求,以『不侵犯他人權益』當作為基本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