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小弟最近賦閒在家,因此有幸能拜讀這一篇全文:
『 /還是一直感覺是""""指樟罵槐"""/ 』 莒光號君,錯了唷! 是「指桑罵槐」才對呢!
莒光號君,小弟聽到您說:「在此,我也學的很多,要去檢討別人要別人改變是一件難事,因為人類是很難會認錯的動物,與其如此,不如自我改變思維,不要多管閒事,」 <<< 12/28 18:10 的回應時,實在是熱淚盈框,感動萬分阿!誠如是,社會將增祥和之氣,也更不會有詭辯的行為呢。
最近,大家所注目的2個新聞事件:
1.陳水扁是否羈押?
2.李慶安的雙重國籍事件!
小弟想舉第二件事為例:
國籍法規定立委不能具有他國國籍(因為這是老蔣時代規定的,怕效忠別國又領國家級中央委員的錢),國民黨立委李慶安被指具美國國籍案,美國國務院上月將查察結果,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正式回復我外交部,確認李慶安「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無喪失紀錄。
美國國務院及AIT官員還補充強調,此事已「結案」,意即上述就是「最後結果」;事實彰彰明甚,本應依法解職,但是,李慶安仍聲稱美國國務院「尚在審查中」,硬拗到底,國民黨還以立院優勢席次,動員立委表決通過決議「請外交部儘速函請美國確實查明」!
美國都表示「結案」了,「最後結果」也出來了,立法院還要美國查什麼?難道是要美國查十遍、百遍,查到推翻事實,查到李慶安從有變沒有美國護照、美國籍才甘心?昨天投票挺李慶安的國民黨立委(我不知道有沒有地區立委呢),捫心自問?
記得好久以前~~~好久以前李慶安為台北市議員,質詢副市長陳師孟(當時市長陳水扁)雙重國籍,拍著桌子大罵對方無恥時的神態。嗚嗚<<<<<< 我真想引一句文天祥《正氣歌》「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
言重了.......... 小弟曾讀過一副對聯(「一二三四五六七,孝悌忠信禮義廉」,這副對聯清朝初年即出現,上聯沒「八」,意在言外為「忘八」,諧音「王八」,下聯缺「恥」,意指「無恥」,有人說是聊齋誌異作者蒲松齡諷刺仗勢欺人的權勢者所書,也有人說是文人諷刺降清的洪承疇而作。)
而小弟想勸一下上一樓的鋼琴影君,論語說:「惟上智與下愚者,不移」以開板大的辯才無礙&冰雪聰明,我們說的都是屁話啦~~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拜各位前輩所賜...花了一小段時間 拜讀各位前輩的意見及看法
在拜讀以及做過筆記分析過後...
個人觀感
1.看來雙方都各有不少關心人士.所以各退一步.和氣生財.
2.個人認為就算收費可能是對的.價格也高了些.(拿海角七號的場地.映像若無記錯目前使用費用才20元.且有大大明顯公告)包含拍照.休息.洗手間等等).
這時候應該不會有文跑來說因為離島所以水費電費比較貴.
3.雙方的文章筆下的攻勢意圖都蠻強烈的.不論幾歲.這裡是塊自由之地.
言論自由.(這點海島小公主 有些極端攻擊偏差)
4.夫人村發文部份程度高明.內容不愧有地方長輩之獨有特色.(不用說了.大家心知肚明)攻守具備.
5.莒光號部份則是當下情緒影響文字之使用.而有些偏激.
重點是:上洗手間這件事情.雖然看是小事.卻有如此廣大之迴響.
佩服佩服.後續就讓此事件降溫.把皮球丟給領國家薪資
的有關單位.來執行.
提供些個人淺見(比較中立層面的方法和不顧雙方角度分析)
前段思考
1.提議縣府規劃公用流動洗手間是好事.但換個角度縣府方面的評估程度
是否可行.
2.縣府通過.人力資源部份(可在添份工作機會).可是按照個人推測某人
應該會搶者應徵.
3.就算設立流動洗手間遭破壞之可能性.其實會有還是沒有.大家自知.
天高皇帝遠.誰知道.
4.如果能輔導該地有所農作物耕種等等類似.肥料部份或者就可用性
會增加.而且會添加些綠意.造景
後段方式(解決方式)
縣府如果可以就設立流動洗手間.每月補貼多少工資給咖啡館做清潔費用.肥料部分是否可以推動蔬果耕種(因為大部分都用肥料坑)縣府前面看的到來源.不雅不提(此方法可以確保流動洗手間之保護以及防止遭到破壞)
以上 純屬後輩不才之個人淺見.若有不當之處.多多包涵.
問題發生.而是討論如何改善和解決.筆戰分是非對錯.戰事延綿不絕.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真的.假的.大家心照不宣.
Chaos
資深會員
來自 : Taipei
幫別 : NanGan
註冊 : 2005-07-29
發表文章 : 357
掌聲鼓勵 : 715
資深會員
來自 : Taipei
幫別 : NanGan
註冊 : 2005-07-29
發表文章 : 357
掌聲鼓勵 : 715
發表時間 : 2008-12-30 15:38:06
FORM: Logged
如果, 使用洗手間之前先和老闆娘打聲招呼~
那你就會知道要付費30元
這些不滿的情緒也就不會出現
反正不爽付, 就不要使用
我想發文者先錯在"沒有禮貌"這件事
畢竟這是別人的私有財產
夫人咖啡館沒有標明使用洗手間的價碼
我相信是因為老闆娘相信每個人都是知禮的人
人家是有人在顧店的商家
收取的費用比較像是"服務費"性質, 不是販售的商品
話說回來, 如果到了價目標示不清楚的餐廳
大多數的人都不太敢點的
所以我想, 發文者其實是看到了標示,
但是"管他的"這種心態讓他先用了再說...
噗, 還好不是偷偷摸摸到我家來借廁所
因為我家的廁所要是被莫名入侵的話, 機關會起動
會把似小偷的人沖到化糞池裡去!!
呃, 我想以莒光號的速度應該是來不及反應才對~
(誰叫你不是高鐵!?)
別再狡辯了, 你還真是好運, 只被收了30塊~
已有 7 位網友鼓勵
I am an Angel, which is from a chaos world...
使用者付費是對的
上廁所收費也沒錯
但要考量台灣風俗民情
不然還是覺得怪怪的
三十年前出去玩,公共廁所若沒人收費,再給妳幾張衛生紙,妳可能不敢上,還問收費員ㄋ
外國北歐吧還有吸大麻不犯法的ㄋ
世界各地也有更奇異的風俗文化
但要看適不適合目前臺灣的風俗民情
不管各位如何不滿發言
但還是心裡.......
請問各位(國外除外)現今馬祖地區還有其它地方上廁所要收費的嗎?
現今臺灣全省還有地方上廁所要收費的嗎?
請各位先進有碰過的請po上網讓大伙見識(只限金馬台澎地區)
如果有而且合情合理
每個人都覺理所當然
那建議縣政府千萬不要建公廁
不然豈不是對不起夫人了
夫人祝福妳了得罪之處多包 涵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以這樣的議題或部分筆者的內文,在別的討論區已算抱怨文和做指名的攻擊與挑釁,針對影響的層面已可對網站提供對匿名者做出法律追訴的要求的常識,經驗談的風俗民情與環境的界定不是誰能說與比的清楚的,就算再明確斗大的標題或小字的說明標示告知都還有爭議,像百貨的活動DM或更正啟示,都需觀察留意細讀與諒解,要看消費者的心態,我相信當時的那邊是有說明的,其它不必要的或偏題的想法希望可以停止,請相關的單位可以研議作為,使得觀光的區塊更為完善。
連日本禮貌服務至上的國家都讚許台灣服務業的水準,卻不認同顧客的態度,聽分享美國服飾店養成消費者用看的有意購買該商品才動手試穿的禮貌,可想而知尊重每一個行業的辛勞。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Chaos
資深會員
來自 : Taipei
幫別 : NanGan
註冊 : 2005-07-29
發表文章 : 357
掌聲鼓勵 : 715
資深會員
來自 : Taipei
幫別 : NanGan
註冊 : 2005-07-29
發表文章 : 357
掌聲鼓勵 : 715
發表時間 : 2009-01-02 19:24:34
FORM: Logged
莒光號 wrote:
使用者付費是對的
上廁所收費也沒錯
但要考量台灣風俗民情
不然還是覺得怪怪的
三十年前出去玩,公共廁所若沒人收費,再給妳幾張衛生紙,妳可能不敢上,還問收費員ㄋ
外國北歐吧還有吸大麻不犯法的ㄋ
世界各地也有更奇異的風俗文化
但要看適不適合目前臺灣的風俗民情
不管各位如何不滿發言
但還是心裡.......
請問各位(國外除外)現今馬祖地區還有其它地方上廁所要收費的嗎?
現今臺灣全省還有地方上廁所要收費的嗎?
請各位先進有碰過的請po上網讓大伙見識(只限金馬台澎地區)
如果有而且合情合理
每個人都覺理所當然
那建議縣政府千萬不要建公廁
不然豈不是對不起夫人了
夫人祝福妳了得罪之處多包 涵
不巧, 我在高雄市新崛江那種有名的商圈
也碰過廁所要收錢的~
記得似乎是電影院~管你有沒有消費
男女價錢不同, 女人還貴點, 卻也沒多附衛生紙...
想要方便就要付錢~這真的沒什麼!!
不想付錢就不要使用~
老闆開店做生意, 廁所放在那邊不是欠我們消費者的
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因為是使用別人的東西
這不值得再做什麼負面文章
不然你大可以去不用錢的地方使用, 畢竟沒人拿槍架著你進那間廁所
這個故事就是告訴你,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
話說回來, 其實你也可以選擇忍一下~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
I am an Angel, which is from a chaos world...
凡事不外乎情.理.法.此事亦然
在情字來說.給人方便上個廁所會死啊...這樣好像沒錯吧
在理字來說.你用我家的廁所.給點打掃費用會死啊.這樣也沒錯
在法字呢?為什麼沒人說法呢?
在法上.沒營業執照就不能向人收取費用
有營業執照還必須符合申請的營業項目才能收費
營業執照還必須掛在明顯處等的一堆規矩
這跟哪邊商圈有沒有收費廁所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他的營業項目就是收費廁所.OK的啊
但是你如果去麥當勞.他為什麼不廁所收費呢?
人家請的工讀生還更多呢.廁所還更乾淨呢...
因為人家已經將打掃廁所的費用"內含"在消費項目中了
就是認同你地處偏僻.東西貴點算應該的.大家還能接受
但是上廁所收費這種東西...我看就免了
我還是一個想法
要馬就是廁所關起來不給人上.這是你的權力
要馬就不能收費.這是法律.除非你去申請營業項目
(不過連江縣並沒有收費廁所設立的相關規則...)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外人皆稱予好辯,何也?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邪說謬論者,聖人之徒也。
第2頁 (共2頁)
前往頁面: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