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說真的啦,乾脆用羅馬拼音去讀好了,既具備語文考據同時又有國際觀,豈不兩全其美?
現在全世界也只有台灣還在用注音符號,不嫌落伍嗎?
反正在某些人的角度來說唸得標不標準一點都不重要,他們覺得為了求發音正確而用一些自創的發音符號去教學,導致"老馬祖"看不懂教材,是非常大逆不道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就算難兄…哦,說錯了,就算陳儀宇"兄弟"再怎麼盯著編撰人員追打,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這本書的主發行人是咱們偉大親愛的楊大官人
也許這本教材真像陳儀宇"兄弟"所言是「禍國殃民、毒害全台灣年輕學子的毒瘤」…說真的我也這麼覺得,但是…那本書可是有蓋官印的
就算因著這書禍了國、殃了民、毒害了無數年輕學子…
這…只要咱縣太老爺沒說話,又有誰敢更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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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發行人楊綏生縣長,你有這樣的朋友,還需要敵人嗎?
轉貼自馬祖日報
陳儀宇 發表於2014-01-25 18:25
我站出來揪出馬祖學校裡的母語教材黑暗面,如同日前喧騰一時的黑心食油一樣,會毒害到我家裡的子孫寶貝骨肉,也會影響到每一家庭裡的子女受教權的品質;假如大家都做好人,這本教材的毒瘤就會在學校裡迅速的擴散,結果禍延你我的子孫受教權被毒害。我雖然落得被人稱讚“好好先生”的虛名,硬將按下這檔事不予舉發。但我於心不安,為了馬祖的子弟教育,還是臨老尚帶槍上場,向教育局舉發,希望能夠迅速加以處理,不忍任其於校園中蔓延開來。
如果教育局近期一直不予回應,我則思考下一步舉動。因為教育之事,即是你我之事,不能濫情傷害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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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flower wrote:
這幾位都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我猜是不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搶工作”呢?
但麻煩文教團體裡部份人的發言,請有文教氣息一點啊
對部份文教團體內的人,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到底是啥啊?
appleflower wrote:
網路也是用人格權的
新聞也有報
DEAR 站長:
1.對於是否對appleflower 人身攻擊,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尊重站長的決定!!但我是馬祖人,沒在怕的,呵呵!!!
2.看看appleflower 的發言!!沒憑沒據的影射<謀>幾位是協會的人來<搶工作>,又影射部分<文教團體>的人<請有氣息>及<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完全"想"避開法律問題,任何人都看得懂在說<那個團體>,包括站長也看得懂,不是嗎?這就是appleflower所謂的<網路人格權>!!在此小弟也請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這件事!!
3.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為何還讓他<更改>的機會,望請親愛的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說明原委,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加重誹謗之嫌!!難道<在地的馬祖人>不用對陳老師一句"道歉"嗎??<改一改>就好嗎?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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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wrote: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難兄難弟 wrote:
DEAR 站長:
1.對於是否對appleflower 人身攻擊,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尊重站長的決定!!但我是馬祖人,沒在怕的,呵呵!!!
2.看看appleflower 的發言!!沒憑沒據的影射<謀>幾位是協會的人來<搶工作>,又影射部分<文教團體>的人<請有氣息>及<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完全"想"避開法律問題,任何人都看得懂在說<那個團體>,包括站長也看得懂,不是嗎?這就是appleflower所謂的<網路人格權>!!在此小弟也請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這件事!!
3.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為何還讓他<更改>的機會,望請親愛的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說明原委,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加重誹謗之嫌!!難道<在地的馬祖人>不用對陳老師一句"道歉"嗎??<改一改>就好嗎?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 敬上!!
愛鄉人 wrote:
除影射網友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涉及無事實抹黑。
appleflower並說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以上所述是否有就事論事,也一併請站長處理。
愛鄉人 wrote: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公共利益有關者屬『言論自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DEAR 站長
1.好像還有一位當事人的感受吧,所以更改後所謂新的<標題>內容,是站長還是<在地馬祖人>編寫?望請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說明之!!!!!
2.不好意思,關於如上我引言第二點及愛鄉人的引言第一篇,站長還沒說明我與愛鄉人的疑問及如何處置?,感覺我跟愛鄉人兩人內心對您的"公平公正公開"說法好像彼此心中有一把尺了,但不知有沒有一樣?呵呵!!
3.親愛的站長,馬資網是馬祖就好的網站之一,您又是這個網站的大家長,由衷希望站長能夠做到"手心手背"都是肉,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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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啦,法規還是有的,基本上的條文如下:
利用網路以文字散布不實之謠言或人身攻擊批評謾罵,會涉及前述條文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
至於是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則視散布之內容而定,倘僅為抽象之辱罵即屬公然侮辱
倘為就莫須有事件為具體之描述,即屬加重誹謗。
除刑事責任以外,另外倘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則受害人另可依民法之規定請求加害人回復名譽(如登報澄明或道歉)以及請求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即所謂之慰撫金。
網路上以不實言語漫罵他人,屬於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拍照存證處理程序:
1. 列印網路頁面(對方所有不實言論內容),保存證據。
2. 帶證據及身分證件到附近警察局提出告訴,警察局受理之後,會製作報案筆錄,並向網路業者查詢漫罵者之真實身分。
3. 查出真實身分後,會傳換告訴人與被告再製作筆錄。
4. 警察調查完畢之後,會將全案移送地檢署調查
如果有興趣再深入了解,歡迎來地方法院的服務中心,有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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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wrote: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賀老師的努力及任勞任怨大家都看的見,為了讓賀老師專心致力研究<馬祖母語>現在的賀老師暫時沒有在介壽國中小<授課>而借調其他單位,薪資照領,讓賀老師無後顧之憂,<馬祖>政府機關並在原學校新增一位<代課老師>,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代課老師的年薪事小,<只因>教育研究是無價的,我覺得<馬祖>政府機關真的很<力挺>賀老師,<借調>在台灣除非中央政府徵召,否則很少學校會多花人事成本不是嗎?更如上引言本站站長對你的<呵護>,為了你,站長<親自>把標題改掉,這都代表賀老師的"重要性",所以賀老師是否抽空能夠為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明之,大家一起討論,而讓我們馬祖下一代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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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兄難弟」說的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
「難兄難弟」陳老先生哪來的這些錢?你聽誰說的?叫發錢單位搬過去送給你好了,有本事自己跑去拿。
7,80萬,這樣一份工作可以不用做太久,照你老瞎扯的數目,做一年足夠抵10年,看來「難兄難弟」已經到了老眼昏花地步。
你這樣亂打口水戰?指鹿為馬,有何憑據?不怕被人告?
你眼中只有錢錢錢,還是錢?他是不是沒討好你,沒替你拿編教材費?強迫業務執行人接受,只是這件小事你就氣急敗壞。
這幾年馬祖文教單位已經待陳儀宇不薄,可以去馬報搜尋或調閱補助經費,光去年就耗資讓他辦了2場活動。
難兄難弟這麼想錢,你年紀不小了,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惡意鬥爭,難道不知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不會寫各種計畫寄去中央各單位要錢看看?不然趕快去找立委爭取,很快就輕鬆接案,給鄉親的觀感也會有所改善。
唉!馬祖資訊網的水準就接連被「難兄難弟」這種人拖下水。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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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陽 wrote:
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
「難兄難弟」陳老先生哪來的這些錢?你聽誰說的?亂打口水戰?有何憑據?不怕被人告?
你眼中只有錢錢錢,還是錢?他是不是得罪你,沒替你拿編教材費?強迫他人接受。
文教單位已經待陳儀宇不薄,耗資讓他辦了2場活動。
難兄難弟這麼想要錢,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你不會去各單位要錢看看?
馬祖資訊網的水準就被「難兄難弟」這種人拖下水。悲哀!
DEAR 站長
難兄難弟這麼想要錢,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你不會去各單位要錢看看?
呵呵 ,這句話樓上有甚麼證據?我<難兄難弟>又跟誰要錢?又影射我<難兄難弟>是陳老先生?請樓上具體說明,拿出證據!!如果沒有??就是觸及人身攻擊及加重誹謗之嫌,望請親愛的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處理之!! 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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