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選舉到了 部分人士蓄意污衊、攻擊的低等伎倆又來了
有表現的 曹爾忠立委 為藍綠和諧 建議總統這樣做
是因為 特赦是 總統的權責
附帶的邊際效益 不可輕忽∼∼
民主社會 本來就允許有不同意見的表示
不然∼∼∼跟共產黨的一言堂有何差異?
要貪污總統 將污掉的錢吐出來...
才給他(貪污總統)這個希望∼∼∼
不然繼續關 錢依然交不出來
也不願交出來
他的海角七「億」 持續藏著 哪天關出來還可享用!
何來天理? 當然要教他 交出藏著的「贓款」、「老本」
這樣的言論 我也聽過某些大學老師講過
怎會被斷章取義 ?
民代勇於發言是值得肯定的
這個提案在當時確有其價值∼∼∼∼
那些吵舊聞、斷章取義的人真是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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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ca
其實 曹委員 是很有智慧的∼∼∼
現今的司法制度
尤其是台灣的司法制度
只會追究嫌犯的刑責
一般而言,不大會積極 追查或查扣他的資金
所以 很多人雖然坐牢 其實 出來後會很高興
因為 污很多錢的人
可以用那些錢 安養餘年
或給他的小孩 繼續參選 不負責任地 發言
即使 嫖妓、事證明確 依然說謊如故
曹委員建議 讓貪污總統 主動交付贓款 其實是很重要的∼∼∼
不然 我國司法如何查扣其國外資產或銀行資金
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 其實是粉難的∼∼∼
所以 我認為 在三年前 當時
曹爾忠立委 有關特赦的發言
考量 國民黨已經執政了 為了藍綠和諧 建議總統這樣做
其實 是很有智慧的∼∼∼
聰明處在於∼∼∼特赦前提為: 是要將污掉的錢吐出來...
但是 貪污的前律師性格總統 當然不會如此笨
他要用那些錢 安養餘年 怎可能吐出來! 對不?
所以 他只好一直關 這是司法的必然 而非某黨的迫害∼
更是正義的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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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ca
看到以下畫面 想像一下 大家可能會想到恨到搥牆壁
一樣都是人
有權跟沒權差到天差地遠
吳淑珍只要簡單伸出兩根手指頭示意
要元大金控代理人拿出兩億元回扣就能取得復華金併購案
吳淑珍伸出三根手指頭示意
要辜家中信金集團拿出三億回扣孝敬吳皇后
吳淑珍伸出五根手指頭示意
向某大集團要拿出五億回扣
億來億去 以及罄竹難書
................
檯面下還有多少暗盤交易還不得知
很多百姓一天用十根手指頭賺到幾千元就很偷笑了
那些人一根手指就一億 都是億來億去 真是好賺
百姓很多都想比中指向扁家吐出心中的怨氣
想到 特赦和扁家的吃相難看來做對照組
選民難道不會氣嗎
特赦案此例一開 就是判例決
那以後貪污的總統或公務員都可襲用陳阿扁條款
反正貪汙就是特赦
技術好一點 錢藏的好都沒事
反正有特赦
那台灣王法還有可言嗎
只要為那些貪污者開一扇巧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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