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鑑界申請之不解 --閱讀人次 : 6652 受台灣親友委託,今天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鑑界申請。
本人以電話向北市中山區地政事務所游公務員請教,得知須帶被委託人身分證、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新台幣4000元及地號,中山區地政事務所,清楚告知本人不需土地權狀,僅需地號。
經向連江縣政事務所公務員請教,得知主任新規定需土地權狀正本,本人請教主任,並告知本人向北市中山區地政事務所請教之結果,電話中本人請主任是否可以向北市中山區地政事務所詢問,以相同便民行政,而主任卻一再告知本人,台灣與馬祖生活型態不同,我不理解台灣、馬祖生活型態與土地鑑界有何關聯。
主任:您當然可以依法從嚴行政,我請台灣親友再寄土地權狀正本來、我再寄回台灣也不是非常困難,只是北市與馬祖生活型態的確不同,馬祖四鄉五島往返南竿已是不易,更何況在台灣馬祖鄉親,您是否可以站在馬祖鄉親生活型態方向思考,依法從寬便民行政、簡化手續。
只是希望您能與台灣相同單位一樣便民
已有 11 位網友鼓勵
1.很簡單了解 ,因為權狀不是她發的。
2.她自己有一套,鑑界只是界定土地的位置,不影響土地標示變更,一直以來鑑界只要提供土地權狀影本或登記簿謄本即可,這位連主任就一定要權狀正本,不知她又依何條法令行政?真是三條線!!!
3.陳先生您可以問連主任登記簿謄本是否可行?若是也不行,您可以請連主任報內政部請示,為何北市中山區地政事務所可以用權狀影本,而連江地政事務所卻不行?難道一國兩制嗎?馬祖有特別法嗎?哦!對了,您可以問地政事務所的上級機關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王局長?馬祖有和台灣不同的法令嗎?
4.可以問一下楊縣長,您不是口口聲聲還地於民嗎?您簡直是找一個連主任來擾民,都快把我們百姓搞死了;還有豬圈和雞舍補正要我們去開房屋稅籍證明,議員大人啊!開議時幫我們先問一下稅捐處,豬圈和雞舍可有稅籍,不然我如何開的出來給地政事務所啊!“大人啊!救人哦”連主任您不發狀就算了,又何必刁我們這些老百姓,補不出來您就給我駁回,乾脆您一次就給我駁回,不要折騰半天還鬧笑話(豬圈和雞舍要開稅籍證明)後,再把我駁回,不要勞民傷財嗎?
已有 9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