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百年起 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 --閱讀人次 : 4614 2011-06-23 馬祖日報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新建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縣府自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目前移送案件中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呼籲少數違法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隨著民智的提升,大家對於違章建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衛生與市容觀瞻已有所共識,目前地區民眾大多能努力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少數違法興建的建築物,不再鄉愿的保持沉默,開始清楚檢舉違章建築是保衛家園的必要行為,縣府工務局也不斷接獲鄉親檢舉,要求務必查辦,否則對於合法申請的民眾並不公平,實踐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
縣府從今年(民國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截至目前移送案件已達6件,後續亦將持續移送,以此宣示遏止地區新建違章建築的決心,以期能保障大部分合法民眾的權益。今年度移送案件目前已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奉勸少數違法民眾勿再存僥倖心態。
興建違章建築,於私不僅無法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造成產權不清,更面臨後續拆除的窘境;於公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尤其馬祖欲以觀光立縣,違章建築的破壞更甚於其他縣市,工務局也呼籲地區民眾按照程序合法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勿因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付出更大的代價。
已有 6 位網友鼓勵
政府只有處罰手段嗎,政府輔導及獎勵合法功能在那裡。
目前都市計劃及建築法規合理合用嗎。
依目前法規規定,馬祖合法可蓋建物土地有多少呢,政府都不必去研究調查嗎與公佈週知嗎。
如果都只有處罰,沒有革新修法之改革輔導措施,這麼好做,工務局只要一個"國華"約僱人員就好,不用太多專責人員了。
admin wrote:
2011-06-23 馬祖日報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新建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縣府自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目前移送案件中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呼籲少數違法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隨著民智的提升,大家對於違章建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衛生與市容觀瞻已有所共識,目前地區民眾大多能努力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少數違法興建的建築物,不再鄉愿的保持沉默,開始清楚檢舉違章建築是保衛家園的必要行為,縣府工務局也不斷接獲鄉親檢舉,要求務必查辦,否則對於合法申請的民眾並不公平,實踐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
縣府從今年(民國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截至目前移送案件已達6件,後續亦將持續移送,以此宣示遏止地區新建違章建築的決心,以期能保障大部分合法民眾的權益。今年度移送案件目前已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奉勸少數違法民眾勿再存僥倖心態。
興建違章建築,於私不僅無法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造成產權不清,更面臨後續拆除的窘境;於公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尤其馬祖欲以觀光立縣,違章建築的破壞更甚於其他縣市,工務局也呼籲地區民眾按照程序合法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勿因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付出更大的代價。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司法改革
狼又來了!
縣府一而再 再而三的警告民眾不准蓋違建,甚至只要一收到通報就馬上勒令屋主停工,要即刻自行拆除,但得到的效果卻是讓屋主更加快腳步連夜趕工,聽話的民眾隨便拆一些意思意思,調皮的民眾卻是連理都不理,但是也不見縣府有下一步的開罰行動。
放羊的小孩已經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了,個人以為違建問題也要符合社會正義,不能哪天心情好就睜一支眼閉一隻眼,心情不好就要拆人房子移送法辦,今天拆了老王興建中的房子,那去年老曹蓋的新屋呢?前年老林蓋的新屋呢?拆或是不拆?
縣府一再的默許地方違建的問題,造成民眾早已習慣政府的恐嚇威脅,才會讓違建問題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政府自己蓋的建物因法令問題也申請不到建照使照,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現在拆,有誰會服!!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有的有移送,有的沒移送,是什麼原因,是偷懶還是有關係變沒關係,南竿鄉公所臨時市場移送了嗎,縣府執法要公平,不然無法服眾。
保羅 wrote:
狼又來了!
縣府一而再 再而三的警告民眾不准蓋違建,甚至只要一收到通報就馬上勒令屋主停工,要即刻自行拆除,但得到的效果卻是讓屋主更加快腳步連夜趕工,聽話的民眾隨便拆一些意思意思,調皮的民眾卻是連理都不理,但是也不見縣府有下一步的開罰行動。
放羊的小孩已經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了,個人以為違建問題也要符合社會正義,不能哪天心情好就睜一支眼閉一隻眼,心情不好就要拆人房子移送法辦,今天拆了老王興建中的房子,那去年老曹蓋的新屋呢?前年老林蓋的新屋呢?拆或是不拆?
縣府一再的默許地方違建的問題,造成民眾早已習慣政府的恐嚇威脅,才會讓違建問題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政府自己蓋的建物因法令問題也申請不到建照使照,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現在拆,有誰會服!!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