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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裴○○網友,在網路上放話企圖模糊焦點、轉移話題,要有證據才辦得到,證據會說話,鄉親的眼睛是雪亮的,胡說八道也要符合理論及經驗法則。
十年前曹議員的堂兄曹成弟先生應該不是縣府一、二級主管,怎麼會有榮幸和資格接受議員的總質詢洗禮?連主任是主管,曹成弟當時不是主管,不可同日而語,狀況怎會一樣?連大主任廢弛職務蹺班回台,曹議員充分掌握證據,替鄉親監督縣政,身為地政所代主任,肩負還地於民重責大任,蹺班偷跑回台不自我檢討,反而腦羞成怒告曹丞君議員(連主任6月15日在議會備詢當場承認,實況轉播為證)。
在議會開議期間,官員被質詢怒告議員,要給議員下馬威嗎?有官員膽敢如此囂張,在馬祖縣政史上確實是頭一遭,大開民主憲政之倒車,連大主任此行為異於常人,莫非背後有『高人』指點,才膽敢如此猖狂?
縣府「當敗」(馬祖方言腐敗之意)!裴兄妳那十年前的陳年紐約事,就甭在這濫竽充數、貽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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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裴○○網友,在網路上放話企圖模糊焦點、轉移話題,要有證據才辦得到,證據會說話,鄉親的眼睛是雪亮的,胡說八道也要符合理論及經驗法則。
十年前曹議員的堂兄曹成弟先生應該不是縣府一、二級主管,怎麼會有榮幸和資格接受議員的總質詢洗禮?連主任是主管,曹成弟當時不是主管,不可同日而語,狀況怎會一樣?連大主任廢弛職務蹺班回台,曹議員充分掌握證據,替鄉親監督縣政,身為地政所代主任,肩負還地於民重責大任,蹺班偷跑回台不自我檢討,反而腦羞成怒告曹丞君議員(連主任6月15日在議會備詢當場承認,實況轉播為證)。
在議會開議期間,官員被質詢怒告議員,要給議員下馬威嗎?有官員膽敢如此囂張,在馬祖縣政史上確實是頭一遭,大開民主憲政之倒車,連大主任此行為異於常人,莫非背後有『高人』指點,才膽敢如此猖狂?
縣府「當敗」(馬祖方言腐敗之意)!裴兄妳那十年前的陳年紐約事,就甭在這濫竽充數、貽笑大方了。
super兄誤會了,我提出十年前的舊事,乃是證明這並非第一起馬祖公務員告縣議員,開版網友寫錯馬祖歷史不打緊,如果沒人提出指正,大家還以為是馬祖首例,那就以訛傳訛了.至於是不是把人叫到議會來質詢,不是重點,重點這是第二起公務員告縣議員,下次如果再發生,要排入第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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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在馬祖這片土地生長了將近一甲子,馬祖地方很小,還沒有聽說10 年前在議會開議期間,官員被質詢怒告議員,請博學多聞的站長或其他有聽說過的鄉親可以出來說說以正視聽。
2、十年前曹議員的堂兄曹成弟先生不是縣府一、二級主管,沒有資格接受議員的總質詢洗禮,曹成弟當時不是主管,為何要到議會備詢,各位有看見議會總質詢期間,縣府各單位一、二級副主管以下公務員(主管請假或從缺者例外)有到議會備詢嗎?不要張冠李戴、模糊焦點、別有用心企圖制造本次曹議員被質詢官員告,是天道報應的假象。
3、10年前李議員在總質詢時有質詢過曹成弟嗎?曹成弟那時是建設局局長或代理局長?曹成弟被質詢後有挾怨報復向法院按鈴申告李議員嗎?如果都有以上這種情況那是馬祖第一起無疑,否則就是濫竽充數,企圖制造本次曹議員被質詢官員告,是天道循環、報應不爽的假象。
難道李議員相當讚同連大主任廢弛職務蹺班回台,把還地於民的大事束之高閣是正確的做法,您護航為那椿?難道鄉親申請要回祖先的土地被地政事務所擴張解釋法令駁回,身為最年長的議員的您,不但不替鄉親監督縣政,讓鄉親早日拿回土地,還企圖護航顛倒是非製造曹議員被質詢官員告,是天道循環、報應不爽的假象?難道李議員您只顧您的土地拿回就好,鄉親土地被地政事務所擴張解釋法令駁回,是鄉親活該?如果以上都不是,請您大聲告訴我們的鄉親,您替廢弛職務蹺班回台的地政事務所主任護航究竟為那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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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是一個單位的靈魂人物,領導統馭更是達成任務的不二法門,還地娛民是縣長施政主軸之一,土地這麼重要的工作卻交一個只會偷雞摸狗、蹺班返台的人來做,處處擴張解釋土地法令,來刁難我們的鄉親,以駁回鄉親的土地申請案件為樂,如何以身作則來帶領我們地政事務所同仁,達成『還地於民』的任務。
更缺德的事蹺班回台還不自我檢討,被質詢後居然腦羞成怒的去法院告曹丞君議員,在議會開議期間,居然有官員要告議員荒誕不經的事,以後誰還敢質詢呢?
執政的楊基團隊不但大開民主憲政之倒車,縣長在議事殿堂回答曹議員詢質時,竟然失格說出這種主管還沒有不適任的問題,讓鄉親見識到什麼叫官官相護?什麼叫『楊基杜拜』?什麼叫權力的傲慢?什麼叫昏庸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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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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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1-06-19 08: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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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人說三道四
真是天大的笑話
隨便不花力氣就可以對付你們這些外星異次元集團含特定目的的網軍份子
擱ㄨˇ ㄔㄨㄣ 勒(還有剩) 挖哩勒
super俗大大
既然那麼會說些五四三
何不自導 自演 向馬祖縣政府自薦 當地政事務所的主管呢
內容可從告訴扯到行政議會關係
再扯到個人人身攻擊
庵猜
八成您六旬老翁祖地 討不回
才怨念那麼重吧?
還無限上綱至什麼權力的傲慢?昏庸無能?
還高八度 好怕喔? 有音障勒
阿彌陀佛 善哉善哉
假如都
清清采采(請裁)隨便放水
從不考慮法律的規範及權利義務關係
調查局可以關門囉 檢調可以回家吃自己囉
那政府宣布開放搶地
咱鄉民乾脆去搶地算了
唉唷
擺明無政府狀態嘛
討回土地當然要照一定法定程序
有必要扯些無關大雅的小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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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 曹議員是"明証"(議會撥的影帶),但受到言論免責的保護(推測)-->不起訴 所以事實的真相是... 議員真好當!!當議員真好!! -->
super wrote:
謝謝站長還原真相、解決分歧,事實很明顯,李金梅議員是質詢李建成主管後被公務員曹成弟間接提告,並非是質詢當事人而被告,如果是官員李建成告李金梅議員,那就是馬祖史上第一件議員質詢官員而被答詢官員告,所以和本次曹議員質詢官員而被答詢官員地政所連主任直接告,南轅北轍是兩碼子事,豈可相提並論。
因站長還原十年前的真相,事實勝於雄辯,證明本次曹議員質詢官員而被答詢官員地政所連主任直接告,是馬祖史上第一件議員因質詢官員而被答詢官員告無疑。
其實事實的真相是...
李議員是"聽說"(站長貼的文獻),但受到言論免責的保護-->不起訴
曹議員是"明証"(議會撥的影帶),但受到言論免責的保護(推測)-->不起訴
所以事實的真相是...
議員真好當!!當議員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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