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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消保官留意維護民眾使用瓦斯權益 --閱讀人次 : 2830 大約二星期前,新聞報導消保會通過法規,退鋼瓶給瓦斯行,瓦斯行要還保證金約300元給消費者,而且每次換瓦斯時,如果舊的瓦斯桶還有殘氣的話,必須依比例退錢給民眾。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1208/4020331.html
http://udn.com/NEWS/LIFE/LIF1/6021205.shtml
馬祖地區瓦斯行是獨家生意,廠商是否有依照消保會通過法規退給民眾300元鋼瓶保證金?希望縣政府邀保官好好稽察廠商,別又讓居民的消費權益又被偷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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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裝瓦斯鋼瓶可退
消保官:消防署預定12月底公告實施
感謝Hannibal.B網友對瓦斯消費新聞的關切及轉貼。由行政院消防署草擬的「家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日前甫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目前該契約範本尚未開始實施,消防署預定在12月底公告。連江縣政府消保官張龍德11月中旬收到該範本草案時便立即通知地區業者,務必在契約範本公布後開始實施,業者也表示會全力配合。有關該契約範本的進一步訊息,已張貼在連江縣政府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及「新聞櫥窗」,歡迎點閱,更歡迎網友多前往縣府網頁觀看最新消息。
http://www.matsu.gov.tw/
http://www.matsu.gov.tw/2008web/news_list.php?room=news
連江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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