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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金沙人 wrote:
欣見馬祖開始掃雷,在此先感謝立委及國防部之用心
為保留馬祖戰爭遺跡(產)暨弔慰見證死傷於國共內戰所遍佈雷陣裡我馬祖鄉親友,本次掃雷在安全範圍內,筆者建議以下數點:
1.各地區掃完雷請保留曾經是〔雷區〕字樣(或另作說明已掃完雷)。
2.記錄掃雷影音,並保存於戰爭館或其他地方。
3.將銷毀之地雷殘雜(或不具傷人之雷)集中於各島一處碉堡內供人憑弔(該集放處所另作說明馬祖人因地雷死傷人數)。
感謝筆者的關心
做幾點簡短的回覆
1.依照合約所有的雷區掃雷完畢都會立水泥石柱並標示該區是幾號雷區,四周會有標示樁來標記該雷區的範圍。
2.從企劃開始到掃雷結速都會錄影錄音,以利結案時佐證。
3.不具殺傷力之爆破後廢棄物會統一集中銷毀。
因為我們只是外包公司,所以只對我們有權責的部分回答。影音是否存入戰爭館、爆破後廢棄物是否供人憑弔這部分得需相關單位來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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