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太帥了~~那三張圖有沒有違規呢??警察局出來答覆一下吧~~我的駕照是用錢買的不用考。
圖一、二:我個人感覺-人行道、騎樓、還有公車站牌10公尺內都不可停車而且那車子大大的眼睛望著你,這是台灣不是日本(逆向)。
圖三就不用提了。
有人質疑是否有違規,我想這是社會的錯、警察的縱容、還有政治人物的強大關心力量讓大家都忘了最基本的素養。
曾經在笑談中聽到一句話~~馬祖人是最愛國的一群人(在第一線守護著台灣讓台灣人民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決不退縮@@?),但也是最不守法的人(提個例子:在街上大家看看有多少人載著安全帽在騎車)~~,這是姑息還是縱容,我想是國家命令公務人員體恤大家愛國的情操而在執法上有所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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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陳指「交通法規都是假的 (有圖為證)•••」一節,本所執法情形說明如下:
一、 自本(99)年1月1日起迄3月13日止,本所取締交通違規計85件,其中15件為取締圖一及圖二路段之違規停車行為。
二、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15日內,向處罰(監理)機關陳述意見。
三、 為維持交通順暢及行人通行安全,本所將持續針對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宣導及取締;也呼籲鄉親大家共同加入交通秩序維護的行列,若有交通違規檢舉,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得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等,受理機關若查證該違規屬實,當依規定究處。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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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99)年1月1日起迄3月13日止,本所取締交通違規計85件,其中15件為取締圖一及圖二路段之違規停車行為
才15件 真是神 那邊幾乎每晚都有車停在那
圖一 的地方有限速30的牌子那更神 去年我開車 中午吃飯 想要停那
竟然被嗆 那邊是 私人土地 @0@ 傻掉
圖一 車友停到人行道 跟公車站牌 那是不能停車
圖二 那個打水的 我就不確定了
圖三 有駕照的都知道吧 網狀線 不能 停車吧
至於馬祖 我的感覺<只是感覺喔>馬祖陸上交通安全粉差
沒紅綠燈<盡量飆>友測速相機的地方大概那以前有發生重大車禍吧
不帶安全帽<反正都認識> 可悲的人情
至於罰單 人如果在現場 可想而知了 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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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被罰的人也心甘情願。 ]]]]]]]]]
你甘願 我怎麼沒有辦法從文章中看出來~
要死一起死的心態
還有阿 你已為我們跟你們一樣命這麼好阿
生活機能這麼ok
少在那邊自以為是了
難道再這邊po文 大家就一定要順你的意嗎
看你不爽的就不要回應
那你何必到這開放空間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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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PO文不是要指責誰,你如果是文明人,就不會如此。
生活機能是自己爭取,命好也要自己去創造,我可不是自以為事。
你既然對這篇文章很反感,你有權利發表,但也請你尊重發文者
謝謝。馬祖資訊網是所以馬祖人的管道,有什麼缺失大家都會在裡面探討。
PO文你有權利,不一定要順我意,但是回你文也是究事論事,而這文是我發佈我當然也要有責任回應對方。
文章是我發的我有權請你不要回應,你的文字裡有點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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