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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筆上戰場 wrote:
縣長大人,不如現在出去騎鐵馬看看吧...草菅人命阿... 錯誤的想法、錯誤的顏色、浪費的公帑誰來概括承受?誰來買單?做事情前動動腦吧,免的生鏽了...
如果筆者記得沒錯,路燈更換的時間應是在楊縣長就職前就已經完成,並且執行的單位應是「南竿鄉公所」非「連江縣政府」。
「扛筆上戰場 」網友您找錯對象了!您應該問問朱鄉長,請朱鄉長開車去走走體驗一下;「晚上回家陰森森全身發涼,我彷彿置身於陰陽路,有盞路燈還被樹葉擋住,光線無法穿透,整條路有一段沒一段的,我心驚膽跳失了魂,成功嶺那段斜坡更是刺激,時速10我都還嫌快...」。
其實「白光」與「黃光」的穿透性並無太大差別,是否適用見仁見智。重點是承辦單位不用心便宜行事,根本的問題是出在更換新的LED白光省電燈泡,所照射的放射幅度不及舊有黃燈來的廣,承辦單位沒將路燈與路燈之間的間距換算清楚,所以才會造成誤解以為是「錯誤的顏色、浪費的公帑」其實只要將光源照射的幅度精算清楚,更換三排型LED白光省電燈泡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鄉公所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讓政府機關節省公帑應屬美事一莊,但承辦單位不用心便宜行事,反而將美事變成糗事!原以為能造福鄉親卻適得其反,不僅僅將公帑浪費更造成民眾的誤解與不便,實屬不該。朱鄉長您聽見了嗎?您應該要好好用心將鄉務打理好,別辜負鄉親對您的期望,「做人固然重要但做事更重要」,最重要的是別讓「楊縣長」來幫您揹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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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熱心之網友關心南竿鄉山線道路路燈換裝LED燈具工程,南竿鄉公所之說明如下:
1.本工程係依據經濟部能源局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能技字第09804009340號函核定之「LED道路照明節能示範系統審查及補助作業要點」,本所於九十八年提出申請並獲審核通過補助之計畫。本工程之主要內容為換裝山線道路自酒廠至雲台山路口路段共計103盞路燈之燈具,將舊有之250瓦高壓鈉燈燈具更換為130瓦之LED光源。
2.節能減碳、減緩地球溫室效應為近年世界之趨勢,亦為政府重要政策之一,經濟部能源局推出此計畫之主要目的即為LED燈具有發光效率高、省電、耐用、環保…等優點,將其推廣至全國各縣市鄉鎮之路燈,作為示範。
3.本所執行本計畫之經費係全額由經濟部能源局補助。燈具之規範係規定為應符合CNS 15233「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之國家標準,廠商提供之燈具經檢驗合格後始同意其採用。本工程已於2月2日晚間完成驗收,驗收過程除點收數量、逐盞檢視其正常點滅情形外,並依契約規範之規定抽驗亮度等,均符合契約之規定。
4.據了解,目前符合國家標準之LED路燈光源僅有白光。相關研究報告顯示亦尚未發現於霧中白光之穿透性較黃光差之情形。本所將注意LED路燈之使用情形並納入後續路燈維護之考量。
5.馬祖地區多為起伏彎曲之道路,且於冬春交替之際易有濃霧之情形,請各位鄉親於雨霧天氣視線不良時減緩車速注意路況小心駕駛。
感謝鄉親及網友對於本鄉各項工程提出建言及指教,您的關心與建議是南竿鄉進步的動力。歡迎網友及鄉親有任何高見,請抽空親臨鄉公所或來電(0836-22027)指教。南竿鄉公所祝您闔家平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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