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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撥』開…迷霧,不是『剝』,下次不要寫錯喔 --閱讀人次 : 6684 瞌瞌!這不是跟2號候選人有不愉快的大官吧!是『撥』開…迷霧,不是『剝』,注意喔,字寫錯囉!
文�縣府秘書長王忠銘 wrote:
八年,是個懷念的日子
我所認識的縣長:「望之儼然,即之也溫」、「看似粗獷,實則細之」。我所認識的副縣長:「老臣謀國、老成持重」,俗話常說:「沒有永久的長官,但有永久的朋友」長官指導我們做事方法,朋友共勉做人道理,在他們身上無論公私我們學了很多。
在離別前夕,代表同仁呈獻一句話「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智慧,方能剝開世間的迷霧,尋得生命的芳華」。最後敬祝我們二位長官在未來人生旅途中,無風也無雨,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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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連江縣政府的「文膽」王秘書長引用他人文句,從不標明作者及出處,這次是抄襲曾任中央日報總編輯王端正所著「生命的風華」一書,王端正在書中寫說:「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的智慧,方能撥開世間迷霧,尋得生命的風華。」
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大家還記得嗎?民國94年10月25日,陳雪生縣長因為遭受馬祖通訊社論的抨擊「幹!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麼」,於是以「縣政府」為筆名,在本站張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當民恨可用、馬祖將永無和平之日」,結果,這篇文章又出包了,因為這篇文章也是抄襲之作,抄襲的對象是李家同,文章的名稱是「當民恨可用 永無和平」,出自李家同的「一切從基本做起」一書。
秘書長一職是連江縣政府最高幕僚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我們不反對歡送縣長的文章引用名家的文句,但請務必要註明作者及出處,否則就是抄襲,是社會教育的負面教材,更不用說抄還抄錯。
(延伸閱讀:縣政府的「民恨可用」聲明,原來抄自李家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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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之勞,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四年前的此時也常出現類似狀況: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21309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4&t=23673&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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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炎焱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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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12-20 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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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打字打錯吧...
另外引用別人說話時不一定要列出原作者
去問你的國文老師吧!
這叫做暗引
站長大人未免有點小題大作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劉家國 wrote:
我們連江縣政府的「文膽」王秘書長引用他人文句,從不標明作者及出處,這次是抄襲曾任中央日報總編輯王端正所著「生命的風華」一書,王端正在書中寫說:「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的智慧,方能撥開世間迷霧,尋得生命的風華。」
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大家還記得嗎?民國94年10月25日,陳雪生縣長因為遭受馬祖通訊社論的抨擊「幹!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麼」,於是以「縣政府」為筆名,在本站張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當民恨可用、馬祖將永無和平之日」,結果,這篇文章又出包了,因為這篇文章也是抄襲之作,抄襲的對象是李家同,文章的名稱是「當民恨可用 永無和平」,出自李家同的「一切從基本做起」一書。
秘書長一職是連江縣政府最高幕僚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我們不反對歡送縣長的文章引用名家的文句,但請務必要註明作者及出處,否則就是抄襲,是社會教育的負面教材,更不用說抄還抄錯。
(延伸閱讀:縣政府的「民恨可用」聲明,原來抄自李家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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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炎焱燚:
這只是打字打錯吧...
另外引用別人說話時不一定要列出原作者
去問你的國文老師吧!
這叫做暗引
站長大人未免有點小題大作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火炎焱燚所說:「這只是打錯字吧...」,請問這樣的回應是代表王秘書長,還是馬祖日報社?事情過了這麼久,為何不見前兩者出面更正或說明?
至於所謂的「暗引」,在修辭學上,「明引」需要指出作者或出處,「暗引」則不必,但需要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暗引的文句是多數人知道,甚至家喻戶曉的名句名。例如:
失敗為成功之母,讓我們繼續努力吧!
以上的「失敗為成功之母」是國父所說,眾所週知,可以暗引。但是,王端正先生的文章,並非大家所熟知,如果要引用,就需「明引」,不宜「暗引」。這不但是修辭學問題,更是避免抄襲之嫌的「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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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快譯通網友的指教,雖然嚴格來說,應寫成「眾所周知」,但周和週兩字經常通用,因此,在雅虎奇摩的搜尋上,兩者分別可以查到兩百餘萬及四百餘萬的搜尋結果: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7%9C%BE%E6%89%80%E9%80%B1%E7%9F%A5&fr=yfp&ei=utf-8&v=0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7%9C%BE%E6%89%80%E5%91%A8%E7%9F%A5&y=%E6%90%9C%E5%B0%8B&fr2=sb-top&fr=yfp&rd=r1
但「撥開」卻不能寫為「剝開」,是顯而易見的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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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國 wrote:
感謝樓上快譯通網友的指教,雖然嚴格來說,應寫成「眾所周知」,但周和週兩字經常通用。
是呀!是呀!
我在『咕狗』找也是呀!
http://www.vegsky.com/bbs/dispbbs.asp?boardid=4&Id=119
http://www.haixiainfo.com.tw/34832.html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7860000/newsid_7864200/7864235.stm
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blog.china.com.cn:80/lvhi/art/311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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