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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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深海的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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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 : 大物出水時
註冊 : 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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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9-20 1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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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馬祖巡防區召集人展現鐵腕 查扣7艘大陸漁船 --閱讀人次 : 4387 真是作秀過頭了吧!!!
什麼鐵腕 好不好意思阿
要查扣7艘大陸漁船有那麼困難嗎???
天氣好的時候去海上隨便繞一繞都有吧
而且還真巧
北竿民眾抗議就剛好在北竿海域抓到7艘
難道南竿.莒光.東引都沒有嗎???
新官上任配合媒體作場秀
套句前第一家庭媳婦黃睿靚的話--真的是"太OVER*4
荼毒馬祖海洋的不盡然全是大陸漁民
近年來馬祖有錢的假漁民都僱用大陸漁工出海圍網
海有分紅制 抓的愈多漁工賺的也愈多
船主躺在船上就賺進大把鈔票
大家好康道相報
目前此類漁船不下20艘
知情人士都知道現在在本島想要有還可以的釣況
真是難上加難
真不知道漁會&漁業課在哪裡
尤其漁業課這個單位
不說還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對馬祖漁業&漁場之維護絲毫看不出有何貢獻
都不會覺得愧對於自己的職務嗎???
搞不懂漁會是在幫助漁民還是在害漁民
放眼望去現在到處都是自己人請大陸漁民捕魚
圖利少數船東
苦的是所有的民眾
海巡還感大言不慚施鐵腕
真是笑掉大牙還來不及補
地方父母官更不用多說
慚愧阿慚愧
悲哀阿悲哀
最後的釣魚聖地已逐漸消失中
剩下的是海底的破網.蛇籠.蟹籠
釣魚這項活動將在馬祖漸漸沒落.....消失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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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欣賞創作的同時,請不吝給予掌聲鼓勵,謝謝! 小魚放生 垃圾帶回 不過是舉手之勞 大家一起維護良好的釣場
漁民兄講的真是一針見血,目前馬祖有錢的假漁民都僱用大陸漁工出海圍網,抓的愈多漁工賺的也愈多,價錢好的魚如[紅點石斑,黃魚]都運到大陸販賣,只剩下價格普通的魚在地區販賣,船主躺在船上就賺進大把鈔票,目前此類漁船有增無減的正蓬勃發展,僱用大陸漁工無視法規只能離岸在四千公尺[縣府規定本縣的限制海域]以外作業規定,他老兄偏在離岸50公尺左右,日以繼夜地用三層網及章魚籠大中小通吃式的在荼毒我們的海上桃花源,不知這海上桃花源及磯釣聖地能撐多久?反正海上違規作業沒有人能管,風頭上海.岸巡只有拿倒楣的大陸小船來開開刀應付,這種只敢拍蒼蠅,不敢打老虎的作秀風氣,讓人不敢苟同,如果是有心做一番千秋大事讓我們的海域喘息一下,就扣7艘僱用大陸漁工在離岸四千公尺以內作業的違規漁船來看看,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君不見能像包青天一樣為了公理正義連烏紗帽都不要的古來聖賢有幾人?因為你是凡人,不是聖人,但是請不要作秀過了頭,才不會枉費你的官位.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給你一個+
地方父母官不應軟趴趴
海岸巡更應該硬起來
抓些小蝦米作秀太可笑
馬祖這麼小有幾艘僱用大陸漁工漁船應當瞭若指掌
要抓抓不到嗎??
真是笑話
長期一眛的放任違法近海圍網
海巡瀆職有據(網友都有貼圖為証)
倘若不辦屆時自身撤職查辦
何必袒護他人呢
鐵腕 公權力何在
大陸漁船偷偷摸摸下網收網
自己人卻天天請大陸漁工固定地方圍網
範圍之大都可包圍南竿島了
一下網動則數百張 數以公里計
花大把鈔票放流於苗
根本是本末倒置
不等於是送錢給這些有錢的假漁民嗎??
魚苗長大通通進了他們的圍網
不如定期給他們現金請他們不要下網了
海洋資源或許復甦的更快些
還真希望看見新官上任點幾把火咧
認真且持續得抓近海非法僱用大陸漁工圍網的漁船給我們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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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僱用大陸漁工漁船岸際水域作業 釣友、網友反映
2007-10-24 馬祖日報
【本報訊】地區近年來出現不少僱用大陸漁工的漁船,這些漁船有些因為在所謂的禁限制水域以內作業,最近引起地區釣友及網友反映,指漁船太靠近岸際作業,造成生態的破壞。根據農委會漁業署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僱用大陸漁工的漁船必須在禁止水域以外海域作業;漁業單位提醒漁船主要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遭罰。
依據農委會漁業署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條,臺灣地區非國外基地作業或非漁業合作之漁船船主(以下簡稱漁船船主)在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外及其他離島禁止水域外僱用(以下簡稱僱用)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以下簡稱大陸船員)協助作業與接駁所僱大陸船員隨漁船進入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內及其他離島禁止水域內(以下簡稱境內水域)安置之許可及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馬祖離島禁止水域為離岸四千公尺之內,換句話說,凡有僱用大陸漁工之漁船在離岸四千公尺之內作業即屬違反相關規定,海洋巡防單位依規定可加以管制。釣友及網友反映指出,這些漁船依法可以僱用較廉價的勞工,另一個角度來看就是有更多的時間在海上作業捕撈,法令之所以規定要在禁止水域以外作業,就是為了要保護近岸海域的生態資源,希望有關單位能重視這個潛在的問題。但也有漁民表示,他們賺的也是辛苦錢,馬祖附近大陸漁船太多,幾乎也都在禁止水域內作業,如果法令再做這樣的限制,他們沒有生存的空間。
不過,漁政及海巡單位指出,由於相關法令有規定,呼籲漁民要遵守規定,否則因為僱用大陸漁工在非法區域作業,即有可能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相關漁業法。
以上轉貼自馬祖日報
奇怪去年10月份的報紙都有報導,為何如今這種假漁船有增無減,從原來的5艘成長到現在的將近20艘,是否這些假漁民的船主透過親友某民代直接拿金錢或拿捕獲的高價稀有的紅點石斑,黃魚,石鯛魚向相關單位打點,相關單位才會視若無睹地讓他們消遙法外到如今呢?真是讓人有諸多遐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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