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計程車資到底怎麼算? --閱讀人次 : 10016 上禮拜五去北竿搭飛機
可惜天公不做美,班機取消
只好趕搭下午的船回南竿
時間緊迫,只好搭機場外排班的計程車
到碼頭時,司機先生收了我們兩個人400元 = =
因為不了解北竿的計程車資怎麼算,又時間緊迫的要上船
所以當時沒有想太多
回南竿之後,才知道
原來是一趟200元......(是因為我們長得很像觀光客嗎?)
真是太離譜了
計程車也賺太兇了吧
之前因為不得已 第一次在南竿搭計程車
結果上車之後司機按了跳表
那時心裡想說現在都改跳表了啊 這麼先進
結果從碼頭到仁愛竟然跳了250元 = =
到底計程車資怎麼算
真是太亂來了
唉....
不管是不是馬祖人真的要對計程車的車資有一個基本概念
不然被殺的超慘,也沒人幫你啊......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rexwang
資深會員
來自 : 蔚藍海岸的北竿
註冊 : 2005-04-08
發表文章 : 232
掌聲鼓勵 : 522
資深會員
來自 : 蔚藍海岸的北竿
註冊 : 2005-04-08
發表文章 : 232
掌聲鼓勵 : 522
發表時間 : 2008-05-27 11:35:43
FORM: Logged
變型金剛 wrote:
3.如果一個人是在機場搭乘另一個乘客(與乘客是不認識ㄉ)在另一個地點搭乘應該可能就會收個收各ㄉ吧
這個超不合理的
所謂的撘計程車(包車)
就是搭乘期間這台計程車的搭乘權歸乘客所有
為何還可以再去載別的乘客(這已經不合理了)
然後再收取別的乘客的車資(這就更別說了)
這種事真的很.......
如果先撇開合不合理
當自己很感時間時
又發現計程車繞路去載客
又雙方收錢
換作是誰都很嘔
如果司機有先徵求我的同意的話
我還可以接受上列的行為
我是馬祖人
我也遇過好幾次
這種事
是不可能在台灣發生的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一串遺落在人間的翡玉,是你我心中完美的世界,馬祖雖然遙遠,但是祝福總在你身邊
一、本縣計程車運價費率自九十五年十二月一日零時起1250公尺起跳為一百元, 每 續程250公尺五元(日夜間同表計費)。
二、計程車駕駛人或營業車輛如有不按表收費、超收車資、拒載或其他違
規等情形,請您記下車號、上下車時間地點、駕駛姓名、車資等相關
資料,向下列機關申訴之,並請留下自己姓名,聯絡電話、通信地
址,我們對於每一案件均會詳加紀錄處理,對檢舉人保密,並以不當
面對質為原則,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將依相關規定裁處。
計程車申訴檢舉電話:
交通局:22408、22340。
警察局:110、22471、22200、26284。
公路監理所:22089、22272(下班後有傳真或錄音功能)。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計程車跳錶收費,第三度失敗
發表時間:2004-01-04
(本刊調查報導)經過交通局與計程車工會多次協商、馬祖日報連續數日報導呼籲,以及計程車工會理事長親自前往排班區宣導之下,南竿地區元旦開始實施的計程車跳錶新制,開辦首日就宣告失敗,除了消費者抱怨以外,排班計程車司機更是罵聲連連,少數司機已經把「本車跳錶收費」的標示取下,沒有取下標示的司機,也不再跳錶,照樣收費100元,而機場排班則依舊上車加收50元。連江縣政府10年來第3度實施的計程車跳錶,再次遭受重挫。
本刊在元旦實施跳錶前幾天,就已經採訪多位計程車司機,這幾位司機都異口同聲表示,跳錶收費絕對不會成功,因為,目前南竿計程車供過於求,除了山隴、馬港與中山門3處的排班區以外,阿兵哥大多是利用電話叫車,上車無論到那裡,都是100元,甚至繞道第3地停留買東西或提款之後,再開回營區,還是只收100 元。計程車司機為了保住老顧客,不得不委曲求全。
再者,南竿地區目前的100多輛計程車中,將近3分之1是「辣妹司機」,市場競爭十分激烈,部分「阿伯司機」與「辣媽司機」都只能加入排班,以時間換取微薄的收入。在如此競爭、買方市場的環境之下,想要貫徹跳錶收費,增加消費者負擔,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
本刊連續在元月1日至4日,分別前往山隴與機場排班區採訪,計程車司機一面倒的罵聲連連,司機表示,如果縣政府真的有決心貫徹跳錶收費,就應該從元旦開始派警察和監理所人員到排班區站崗,並在路邊實施路檢,結果,新制實施的首日就看不到警察與監理所人員的人影,就連排班區50公尺內不准違規拉客,都沒有人管,部分司機超載超速也不見取締,尤其令他們感到氣憤。
一位司機說,原本沒有實施跳錶收費之前,排班的生意就不是很好,一個月已經跑不到3萬元,實施跳錶收費之後,部分阿兵哥看到排班計程車貼著「本車跳錶收費」,就改用電話叫車,排班生意大受影響,難怪很多司機大聲開罵。
據了解,連江縣政府在10年內3度公布實施計程車跳錶制度,上次是在88年元旦,也是很快失敗收場。歷經兩次失敗後,日前交通局又再推出,實施首日,就沒有幾位司機按下跳錶,也看不到警察與監理所人員配合執法,無異兒戲一場。
以上是四年前馬祖通訊的調查報導,連江縣政府第三度公告實施計程車跳錶,結果三度失敗收場。最令人感到不可原諒的是,縣政府公告實施跳錶的首日,竟然沒有警察、監理所、交通局等相關單位人員出面維持秩序,縣政府視公告為兒戲,政策怎麼會成功?
正如樓上網友所言,這已經是老問題了,由於「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連江縣政府沒有執法的決心和能力,如果陳雪生縣長仍然保持一貫「不得罪人」的鄉愿態度,馬祖計程車跳錶問題,將永遠無法獲得解決。馬祖號稱以觀光立縣,而地方政府卻放任讓遊客經常受騙上當,這不是再諷刺不過的事嗎?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
兩人一車收400我也被收過~~司機在北竿機場排班~~等我坐進去要去碼頭以後,他老兄就開著計程車拐到附近的其它路上去載一位阿兵哥,目標一樣是碼頭,到碼頭以後也是大言不慚的要每人收兩百,更誇張的是一次從白沙碼頭到機場,剛好排班的車子不夠下船的人搭,所以有不認識的就一起搭了∼到機場也是大言不慚要收四百也是每人兩百∼當時我也反映明明是開一趟收兩次錢不太合理,司機連解釋都懶的解釋只丟一句:就是這樣沒錯ㄚ∼我要趕飛機也懶得和他理論,事後有一次在往北竿的小白船上和朋友討論這件事,一位北竿的居民在旁邊聽到居然也是在一旁講那位司機沒有錯,在北竿都是這樣收的(那位大嬸大概聽出來我不是馬祖人以為我對馬祖不熟吧),真是笑死人了∼只要同時上車目得地一樣的乘客不認識就可以收兩趟錢∼大概真的只有在馬祖是正常的吧∼
陳貴忠議員服務處所言:也真希望他不是事實,這樣會嚴重影響這幾年所建立起來的北竿計程車整體形象(導遊、服務)。為此行為表示歉意希望今後不再有這樣的事發生。
我所遇到的以上兩件事都是在幾年前就發生的事情∼後來學乖都叫認識的車不然就和觀光客說好假裝一開始就認識再一起搭排班的車了∼就我自己所看到的幾年前就已經建立惡劣的形象了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