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首先感謝網友批評與指教,有關道路工程執行情形,詳細說明如后:
一、「東引鄉中柱碼頭聯外道路拓寬工程」於96年6月25日完成發包作業,原定於96年7月9日開工,預計180日曆天完工。但因為配合地下管線「齊挖齊埋」政策,相關工程尚有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地管線工程」以及「連江縣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工程」尚未完成發包作業,暫緩開工。
二、暫緩開工期間,本所即協調臺電公司整合施工期程,並敦請縣府加速完成寬頻工程發包前置作業。另為本道路工程預算執行效率,經各方協調;「道路工程」先行於96年10月3日開工,其後請各廠商依工程施工順序,陸續配合進場施工。
三、96年11月20日臺電公司「下地管線工程」配合進場施工,因其管線埋設深度問題,遭遇花崗石岩盤地質,導致工程無法順利進行,施工困難,至今尚未完工。「連江縣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工程」亦於96年11月20日開工,進場配合施工。
四、有關「道路工程」展延工期部份,目前依據工程合約規定核准展延39日曆天;展延工期後完工期限預訂為97年5月9日。但因為工程不可抗拒施工因素甚多,仍須視實際情形,依工程合約規定辦理。
五、目前精神堡壘至東引聯保廠路段已要求廠商加緊趕工;並在天候許可下預計20工作天完成,且於養護期滿後開放通車。
造成鄉親不便,敬請見諒!
東引鄉公所謝謝您
服務電話77298分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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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公所講的甚詳細,感謝你們的解答~
有關「道路工程」展延工期部份,目前依據工程合約規定核准展延39日曆天;展延工期後完工期限預訂為97年5月9日。但因為工程不可抗拒施工因素甚多,仍須視實際情形,依工程合約規定辦理。
預定97/5/9展延工期後完工,是指全部道路工程還是指某一個段落
何謂不可抗拒的因素?你們簽的合約,可以公告在馬網嗎?
讓鄉民仔仔細細的看一下吧
目前精神堡壘至東引聯保廠路段已要求廠商加緊趕工;並在天候許可下預計20工作天完成,且於養護期滿後開放通車。
試問,天候許可,那種天候才算許可? 有何依據? 道路養護期是幾天?
還是沒有一個確定時間通車,通車對道路使用者才是最大利多
難道所有問題都要算在天候因素,還是花崗岩盤
我們要的是通車,我們要的是通車,我們要的是通車,我們要的是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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